罗甸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贯彻学习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为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和巩固提升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能力,7月16日,罗甸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组织全体卫生行政执法人员贯彻学习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下简称《行政处罚法》)。
学习现场
《行政处罚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1月22日修订通过,是实施24年后的首次大修,在修订内容上亮点很多,对适应新时代要求,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保护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修订后共八章八十六条,于2021年7月15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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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学习从出台背景、特色亮点,行政处罚法新旧条文对照、行政执法的原则、行政处罚的设定和种类、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行政处罚的决定、行政处罚的执行及法律责任等方面内容进行详细解读,并结合执法案例,就如何在实际执法过程中更好地应用法律条文进行了探讨。
会议要求,全体卫生执法人员要悟透《行政处罚法》,结合工作实际,要贯彻落实好行政执法的“三项制度”,做好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要注意把握《行政处罚法》适用从从轻或者减轻的条款,判断行政处罚案件的法律适用是否正确;要认真把握新的简易处罚额度标准,对行政处罚案件适用正确的法律程序;要注意新修订《行政处罚法》中具体细节,把握案件办理的时间节点要求,例如关于时间“二日”“三日”“五日”“七日”的规定指工作日,不含法定节假日。
通过学习,大家一致认为,《行政处罚法》在执法实践中十分重要,专业性和针对性强,对规范卫生健康行政执法工作有很强的指导性作用,表示今后要进一步消化吸收,学用结合、知行合一,正确履责,提升自身法制理念和卫生健康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