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甸县斛兴街道开展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活动
在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工作中,罗甸县斛兴街道把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作为学用结合的落脚点,充分运用街道“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平台,解决基层单位、企业和居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为强化党建引领城市基层治理工作开辟了新路径。
党委领导政协搭台,确保协商议事活动有阵地。根据罗甸县委印发的《关于搭建基层治理新平台促进政协协商与基层协商有效衔的实施意见》,斛兴街道作为试点单位,在全县率先开展“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活动。在县政协的指导下,研究制定了《斛兴街道“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室设置工作实施方案》,组建了由党工委书记任组长,各党政班子成员、各社区支书和各站办所负责人为成员的协商议事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有阵地、有标识、有组织、有机制、有活动、有实效、有档案的“七有”标准,在街道、社区和网格小区内试点设置了4个“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室,为开展协商议事活动提供了阵地保障。
坚持原则精选议题,确保协商议事活动不跑偏。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选题原则,聚焦街道党政工作要事、民生改善实事、社会治理难事,注重选择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议题开展协商。通过党工委、办事处点题,“两代表一委员”荐题,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选题等方式,由街道、社区协商议事室形成年度协商选题初步计划、建议和方案,按相关程序报街道党工委或社区党总支审批后组织实施。坚持开放式选题,凡干部群众反映的,带有普遍性、共性的、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报经同意后,均可纳入协商。同时,将12345政府服务热线和县委平安办派送反馈的民生难点热点问题纳入议事范围,切实拓宽选题面。自“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室设置以来,街道党政领导班子分别牵头,各站办所、社区在详细摸排走访和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围绕各小区供水设施管理移交、集体土地权属纠纷调解、小区公共设施整改完善等群众高度关注的民生事项选题并组织开展协商,积极回应群众诉求。
各方参与精心组织,确保协商议事活动有序推进。秉承利益相关者都应纳入协商对象的原则,在选定协商议题后,充分考虑议题类型、涉及范围、复杂程度,在保证参与对象要具备广泛性、代表性的基础上,确定参与协商议事成员。按照不调研不协商的原则,在协商议事会召开以前,协商议事室组织所有参与协商成员开展实地调研,充分听取各方诉求意见,把握问题症结,研究解决措施。在充分调研和沟通交流的基础上,由协商议事室组织召开协商议事会,根据议事工作规则,组织相关人员开展协商活动。1月27日,斛兴街道“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室组织召开第一次协商议事会议,邀请八镇一乡分管领导和各社区支书进行现场观摩。会上各方均达成了一致意见,并现场签订了三方协议,实现了皆大欢喜的好结局。截止目前,街道辖区已累计组织开展6次协商议事活动,成功化解了安邦华城小区、新旺角小区、未来城小区供水设施移交管理和城东社区集体土地权属纠纷等问题。每次协商活动均邀请了监管部门和利益相关方、街道辖区政协委员参与,并达成协商一致意见,为广大群众争取到了实际利益,受到基层群众和相关利益主体的普遍认可。
强化统筹持续跟进,确保协商议定事项落地落实。街道社区协商成果报同级党组织同意后,交由相应责任的组织和个人办理落实,办理结果按时反馈协商议事室,并将办理落实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公示。街道“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工作调度会,研究和协调推进过程中遇到的突出困难和问题,促进基层协商议事活动按计划顺利推进。同时,邀请街道辖区政协委员下沉到各社区,参与并组织指导协商议事会议召开,有效提高了协商议事活动质量和水平。此外,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督办协调“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工作推进和落实情况,并及时通报督办结果,确保议定事项落地见效。对于协商过程中群众反映的全局性情况、苗头性问题、建设性意见,通过专题报告、代表提案、社情民意信息等方式及时向上级党委政府反映。为进一步推动“有事好商量”议事室议事活动高效运行,斛兴街道不断完善议事流程,形成了“确定协商议题--明确协商主体--开展调研活动--组织开展协商--成果运用及反馈”五步工作法,建立健全了协商议事工作机制,在保证议事活动规范化、专业化开展的同时,让更多的群众了解、关注、支持、参与基层治理,营造“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由众人商量”的浓厚氛围。“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机制成为街道在开展城市基层治理工作中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的成功探索。
“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平台揭牌仪式
“有事好商量”第一次协商议事会
城东社区集体土地权属纠纷协商调解
新旺角小区供水设施移交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