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司法局建设法治乡村助力乡村振兴
农村稳则天下安,农业兴则基础牢,农民富则国家盛。今年以来,高青县司法局紧紧围绕乡村振兴发展战略,立足自身职能,不断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重点做好法治乡村建设,努力构建自治、德治、法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维护乡村和谐稳定。
法律服务助力农业产业振兴。高青县司法局积极组建乡村振兴律师服务团,指导律师做好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法律服务工作,为重大工程、重大项目决策提供专业优质法律服务;引导律师主动服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围绕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提供法律顾问服务。深入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对企业进行“法律体检”,帮助提升企业防范法律风险的能力。今年上半年,已开展“送法进企业”32场次,提出针对性法律意见和建议58条。围绕以“三权分置”为重点的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林权等确权、流转,及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保护等工作,积极开展公证法律服务。
法治文化助力农村文化振兴。推动国家机关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结合精准法治宣讲活动,不断深化“法律进乡村、进社区”,加强对农村群众的法治宣传教育,重点提高村“两委”成员的法律素质和法治观念。今年上半年,已开展“法律进乡村”法治宣讲160余场次,受教育群众达10万余人。编印农村法治材料免费向广大基层群众发放,发挥“高青司法行政法律服务”、“高青普法”微信公众号作用,向基层群众免费发送法治动态和法律知识。按照“乡村振兴、法治先行”的工作理念,加强农村法治文化建设,新建改造提升一批村级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大院、法治长廊等,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文化创作和演出。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广泛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截止目前,我县已有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8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77个。
法治保障助力农村组织振兴。乡村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只有建设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提高基层党组织的法治化水平,改善农村基层组织软弱涣散问题,才可实现以法治“定纷止争”,以德治“春风化雨”,实现基层社会的和谐有序。为此,高青县司法局以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为抓手,为群众提供精准普惠及时高效法律服务,提高农村群众,特别是村“两委”成员的法律素质和法治观念。今年上半年,村法律顾问进村开展法治宣讲活动600余场,解答群众法律咨询3万余条,受到群众的好评。集中做好农村贫困人员的法律援助工作,实现法律援助能援尽援优援。目前,高青县在册贫困人员已全部纳入精准扶贫法律援助数据库,实现免费直接受理。充分发挥镇(街道)、村(居)人民调解员作用,普法宣传与矛盾调处相结合,切实将乡村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阶段,打造维护乡村稳定的“第一道防线”。(通讯员:刘淑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