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突出抓好十项重点任务集中力量打好基层组织建设春季攻势第一仗
根据毕节市2017年脱贫攻坚春季攻势行动方案,我市坚持以党建带扶贫、以扶贫促党建,认真推进各项工作,拟突出抓好十项重点任务,为脱贫攻坚春季攻势提供坚强组织保证,集中力量打好基层组织建设春季攻坚第一仗。
强化“三支队伍”建设。确保贫困乡镇党政正职的相对稳定,除省规定可调整的四种情形外,原则上不得调整。各县(区)结合当前正在进行的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4月底前,从本村各类能人中选拔一批政治素质高、文化水平高、群众威信高,发展能力强、服务能力强、协调能力强的优秀人才进入村级班子。每名乡镇党员领导班子成员和科级干部兼任1个贫困村的“发展支书”。从乡镇机关事业单位择优选派一批优秀年轻干部脱产到贫困村担任“第一书记”。各县(区)结合实际,在本县(区)范围内择优招聘一批优秀大学生到村担任“支书助理”或“扶贫文书”。
抓好后进村党组织整顿。建立后进村“负面清单”,开展遍访排查,对排查出的后进村党组织建档立卡。明确整顿措施、时间表、责任人,做到班子情况清、党员情况清、存在问题清、整顿措施清、联系帮扶领导名单清。并结合社会稳定、文明创建、民生事业、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集中开展村党组织年度承诺办实事活动。
加强干部队伍考核管理。抓好各级选派的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的考核管理,各乡镇要从严强化管理,打好考勤,并按月上报,确保第一书记、驻村干部真正做到真蹲实驻、真帮实驻。建立乡镇干部驻村工作制度,60%的乡镇干部要下沉到村工作服务,定期走访群众,每月走访1遍所驻村的贫困户。第一书记、驻村干部、乡镇干部到村坐班、走访贫困户,参与精准识别、精准扶贫,确保驻村工作天天有记录、解决实事件件有痕迹、帮扶成效事事有展现。乡镇党委每周列出工作任务清单,每月至少听取一次乡镇干部驻村工作情况汇报,加大对村级经济社会发展问题的解决力度。
全面启动活动阵地建设。各县(区)要将2017年作为村级组织活动阵地建设的攻坚年,按照村(含农村社区)400平方米以上、社区600平方米以上,2017年完成50%的建设任务的要求进行规划。3月底前,各县(区)要建立2017年的建设台帐,编制好预算,完成规划设计,并制定建设方案。4月底前,确定建设地址,落实建设用地,5月份全面组织实施。
切实落实基层基础保障。从2017年1月份起,各县(区)在省、市财政补助的基础上,要将村干部报酬调整到人均每月1800元以上,并结合实际,制定考核发放机制。各县(区)要将村级组织运转经费财政保障最低标准调整为每村每年2万元,并严格按照省要求的配套比例拨付到位,确保基层有钱办事,并按要求及时调整好正常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
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各县(区)要指导乡镇对村级集体矿产、山林、土地、水面等集体资源,村级办公楼及其他村级集体资产,及各级投入到村的发展村级集体经济资金、国家扶贫补助资金、集体经济积累等进行清查,逐村建立“三资”台账。要谋划制定2017年消除“空壳”村的实施意见,并分别制定推进农业园区建设、培育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加大财政金融支持集体经济发展等工作方案,并指导基层抓好落实。
同时,在摸清“三资”情况的基础上,各乡镇研究发展集体经济的具体措施,逐村制定消除集体经济“空壳”的实施方案,并按照方案上的措施抓好落实。并且扩大“远教电商平台”试点,尽快确定试点村(社区)名单,制定试点工作推进方案,并抓好落实。
大力减轻基层组织负担。要尽快完成在村设立的临时工作机构、加挂的各种牌子、上墙的各种制度的清理,加大村级清牌减负的力度。市直各单位要指导县(区)直属单位提出不属于村级事务,但需要村级组织协助完成的事项,报县级城乡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协调机构审批并予以公布,按照“费随事转”的原则,建立村级工作事务准入制度,切实减轻基层负担,让村干部由“忙事务”回归到“搞服务”。
开展“规范·示范·典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各县(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围绕“组织强、环境美、乡风纯、产业兴”要求,提出创建标准,细化创建指标,建立奖励机制,指导基层抓好创建工作。创建标准要注重考核实绩和工作成效,强化动态***和结果考核,杜绝以软资料为主的考核方式。
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各县(区)组织部要建立乡镇党委书记、村党组织书记抓基层组织建设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并根据清单分别制定乡镇党委书记、村党组织书记落实党建责任的考核办法,抓好督查指导。3月上旬,各县(区)完成乡镇党委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3月底前,乡镇要完成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建立县(区)委书记定期或不定期听取乡镇党委书记抓党建工作汇报制度,4月份前,采取督查听汇报、单独或集中汇报等方式,听取各乡镇党委书记汇报1次党建工作,并作好工作指导。
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各县(区)在开展基层组织建设春季攻势工作中,要及时总结工作中的好经验做法,特别是在村级组织活动阵地建设、发展集体经济、“规范·示范·典范”村创建等工作中好的做法、经验、成效,形成简报信息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