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农委督查全市农业面源污染工作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打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2017〕15号)和市委市政府相关文件精神,2018年7月4日至6日,市农委组织委属相关科室、单位开展了全市农业面源污染督查工作。
由市农委副主任刘朝峰同志带队的督查组一行先后到金沙县、黔西县、织金县、纳雍县、百里杜鹃管委会和金海湖新区等开展农业面源污染督查工作,采取深入田间地头、召开座谈会等形式调查了解农业面源污染情况和治理情况。
督查组紧紧围绕推动绿色发展、建设生态文明的总体要求,着眼于转方式、调结构、促发展,以促进农业资源持续利用和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切实改善农村生态环境,不断提升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对中央环保督察组要求整改落实问题及全市农业面源污染问题进行了督查调度。
座谈会上,刘朝峰强调:当前,正处脱贫攻坚重要时间节点,各地要紧紧围绕“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这一生态文明新理念的深刻内涵,守住我们这片美好的生态环境;一是各县(区)要高度重视中央环保督察组对毕节市要求整改落实的一系列问题,认真整改完成全市存在的共性问题和当地存在的具体的个性问题;二是做好农业面源污染相关工作的落实和调度,在农业生产中要加强农药、化肥、地膜的使用和管理,特别是要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群众自觉遵守《农药管理条例》、《毕节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三是要落实好“农药零增长行动”工作,大力推进绿色防控与统防统治融合发展,推广高效低风险农药和高效施药机械,提高农药利用率,逐步减少化学农药的使用;四是加强测土配方等工作的开展,增加有机肥施用量,减少化肥用量;五是加强地膜的回收利用,推广双降解生态地膜的使用,降低地膜污染。(毕节市植保植检站 文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