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罗城仫佬族自治县民兵武器装备仓库职工公租房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退还的公示
罗城县民兵武器装备仓库职工公租房业已完成竣工验收工作,该工程施工单位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建筑工程公司向我局提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退还申请。经审核,符合退还要求。现根据《关于印发河池市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集中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河政办发〔2014〕92号)文件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30天。公示期内若罗城县民兵武器装备仓库职工公租房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请持相关凭证到我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公示期满,无投诉,我局将为申请单位办理相关手续,全额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特此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1月27日至2021年2月26日
投诉电话: 0778--8218229
投诉地址:东门镇朝阳路169号(县政府大院内)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