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能源局局长张应伟一行赴毕督导电煤保供等有关工作工作
根据省政府安排,省能源局局长张应伟一行于4月26至27日赴毕对全市电煤保供等有关工作进行督导。
督导组一行先后深入到金沙县腾龙煤矿、黔北电厂、织金县文家坝煤矿等企业了解煤炭生产、电煤保供、中长期合同签订及安全生产等情况,并分别于4月26日和4月27日在金沙县和织金县召开了座谈会。会上,市工业能源委主任桂祥友汇报了我市煤炭生产、电煤保供、电煤中长期合同签订及相关工作情况;相关县(区)和煤电企业汇报了电煤保供及安全生产等工作情况;省能源局相关处室负责人就电煤保供有关工作分别作了解释和安排。
在织金县召开座谈会
在金沙县召开座谈会
市工业能源委主任桂祥友作工作汇报
张应伟要求,一是用三大责任落实电煤保供。三大责任为地方政府协调督促责任、电厂进煤主体责任、煤矿供煤主体责任。二是落实四大举措保煤炭总量。四大举措为煤矿正常天数在330天以上、15万吨煤矿生产时间延长至2019年底、煤矿核能增加产量、加快重点煤矿建设提升增量。三是强化三大监管保公平。三大监管为电厂电煤款支付(半个月支付50%进度款,一月一结算,承兑汇票不得超过60%)、煤矿供煤煤质保证(电煤热值达到3500大卡以上)、合同价格(中长期合同基价控制在7——9分/大卡以内,等质计价,市内外有别)。四是三项措施***煤矿融资瓶颈。三项措施为电煤供应和“两化”改造奖补、投贷联动、矿权二次抵押。五是抓好三大攻坚促转型升级。三大攻坚为“两化”改造、三利用和淘汰落后产能。六是坚持一个前提,安全生产全覆盖、全过程管理。要求煤电企业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加大督查检查力度,强化隐患排查整治,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全力组织生产。
张应伟强调,毕节市各县(区)政府和煤电企业要提高政治站位,按省政府要求全力推进2018年电煤中长期合同签订改造,确保合同在5月10日前全部签订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