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波县洪江村艺术党建助推乡村振兴
近年来,荔波县洪江村紧紧围绕乡村振兴发展战略,高扬党建引领旗帜,结合村落资源提出了“非遗洪江、艺术洪江、匠人洪江、生态洪江”的发展定位,探索走出一条通过艺术党建助力乡村振兴的发展新路。
建立健全管理机制,设立三级“委员会”。一是建强管理协调机构。成立由州县两级宣传文化、自然资源、住建、交通等相关部门组成的洪江国际艺术村管委会,负责洪江村发展定位等总体框架和方向性、长远性工作的把控,强化洪江农民权益保障等。二是设立专家咨询委员会。以驻村艺术家为主体,各级文化艺术专家、村支两委负责人、乡贤等代表组成专家咨询委员会,负责制定艺术家入驻洪江村准入门槛或标准并组织评审,对洪江的规划建设提出意见建议,真正把洪江村建设成为艺术家和村民和谐共处的家园。三是建立自治性行业协会。成立洪江国际艺术村艺术家协会。发挥艺术家自主管理、自我约束的主人翁精神,并保障艺术家合法正当权益,搭建艺术家和村民联系沟通的纽带和桥梁。
注重规划引领,合理布局“三个空间”。一是布局好概念性空间。在保持洪江村原始风貌基础上,做好概念性规划,明确功能分区,尊重艺术家群体的需求和村民发展诉求,尊重艺术发展规律,发挥村民和艺术家积极性。二是布局好国土空间。做好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对洪江村生产、生活、生态“三生空间”作出合理安排,提供土地开发利用依据,确保不重复投资和重复建设。三是布局好艺术发展空间。制定艺术发展规划,合理布局艺术空间的创作区、展示区、休闲区和活动区,吸引一批艺术家来村里驻点创作,提高知名度、美誉度。
深化改革创新,探索承包地“三权分置”。2017年,洪江村被列入全州3个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制度改革试点之一,出台了《荔波县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制度改革试点村宅基地有偿退出实施方案》等四个配套性政策措施,闲置老房被全面激活,已收储废旧房屋和宅基地1.52万平方米,支付群众补偿资金280余万元,已入驻艺术家88人。一是巩固试点成果。由荔波县有关部门抽调业务人员组建工作专班,围绕改革试点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梳理改革任务,守住改革的底线和边界,新占地要严格执行土地利用规划,防止乱圈滥占,明确后续改革时间表、路线图、工作量、责任人,抓好落实。二是明确基准地价。进一步明确洪江村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提供土地有偿使用定价依据和使用权流转价格指导,在防止村集体和群众利益受损前提下,让入驻艺术家吃下“定心丸”,堵住“坐地起价”的机会。目前根据自然资源部门提供的基本低价为105元每平米。三是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在已完成洪江村宅基地外业测量工作基础上,探索农村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充分盘活长期低效利用和闲置宅基地。
着眼乡村治理,积极营造好“三个生态”。一是政治生态。建强村级党组织,选好配强村支两委,深化村民自治实践,发挥艺术家自强、自律、自我管理的作用,加强治安环境建设,为艺术家创作提供安全环境。二是自然生态。通过村规民约、寨风寨训等提高群众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为洪江可持续发展提供基础支撑。三是文化艺术生态。组织专家团队进一步挖掘整理洪江村布依文化和传统非遗技艺,开展活态化体验和传承以及文创设计,让艺术转化为生产力助推乡村振兴。
推动“艺术+旅游”深度融合,带动“三个方面”发展。一是带动村民发展。组建布依族老房建筑修复队伍149人次,其中贫困户72人次,经初略统计,洪江村近三年老房修复队收入可达300余万元。二是带动村集体发展。村集体公司为艺术家收储推荐老房,公司农业服务提供劳动力就业服务增加村集体收入,带动150余人就业。三是带动艺术家个人发展。近年来,洪江相继举办了“写生中国走进洪江”、“国际动漫走进洪江艺术展”、“亮相洪江·艺术家代表作品展”、“入驻艺术家文献展”、“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周”等大型艺术活动,为洪江聚集了人气,提振了精神。
着力提升影响力,打造“三个品牌”。一是打造节庆活动品牌。瞄准节庆活动的助推作用,发挥宣传不可替代的优势,引导和支持培育打造“洪江国际艺术节”、国际艺术年展、艺术家论坛、研讨会等特色节庆活动品牌,邀请世界各地艺术家来到洪江,为洪江国际艺术家村落塑造以及发展贡献宝贵的智慧力量。二是打造文化乡愁记忆品牌。结合乡村振兴建设,加强古村落保护和民族文化传承,充分挖掘利用洪江民俗风情、农耕文化和特色风貌等元素,大力建设洪江文化展馆,举办以“留住乡愁记忆”为主题的国际散文、诗展,不断提升洪江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推动洪江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发展。艺术家李向明在老房修复中和村民反复讨论修改,促进了传统手艺与艺术作品融合,点燃了村民的匠人精神。三是打造洪江风格文化品牌。设立“洪江国际艺术奖”,鼓励各地艺术家到洪江开展艺术创作,培养诗歌、书画等本土人才,从而做大做强洪江文化品牌,实现乡村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