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解除监管公示(广西锦华大菉镇那为村那榄组道路硬化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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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3年03月31日发表
由广西锦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大菉镇那为村那榄组道路硬化工程已于2021年12月20日竣工验收,现承建单位申请解除监管该工程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如在该工程中有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请在公示之日起30日内向防城港市防城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提出电话、书面投诉,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到期无举报投诉的,我大队将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办理解除监管上述工程项目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防城港市防城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2022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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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3 05:16:03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