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北海市铁山港区委组织部关于印发中共北海市铁山港区委组织部2018年度自治区对北海市绩效考评铁山港区社会评价反馈意见建议整改方案的通知
区辖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区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8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社会公众对我部提出的意见建议的整改工作,进一步提高群众满意度,现将《中共北海市铁山港区委组织部2018年度自治区对北海市绩效考评铁山港区社会评价反馈意见建议整改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北海市铁山港区委组织部
2019年7月24日
中共北海市铁山港区委组织部2018年度自治区对北海市绩效考评铁山港区社会评价反馈意见建议整改方案
根据《自治区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反馈2018年度绩效考评结果的通知》(桂绩办发〔2019〕4号)、北海市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北海市2018年度社会评价反馈意见建议整改方案〉的通知》(北绩发〔2019〕3号)和铁山港区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8年度自治区对北海市绩效考评铁山港区社会评价反馈意见建议整改方案〉的通知》(北铁绩发〔2019〕1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2018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社会公众对我部提出的意见建议的整改工作,进一步提高群众满意度,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系列***特别是视察广西及北海的***精神,紧紧围绕自治区、北海市和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强化绩效管理,以整改工作为契机,认真分析研究社会公众提出的意见建议,明确整改目标和措施,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不断提高机关执行力和公信力,提高群众满意度,为推动我区经济社会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二、整改目标
一是基层干部队伍的建设进一步壮大,推动干部人才资源向基层倾斜;二是基层能留住人、基层干部不断层的局面初步形成。
三、整改措施
(一)落实关心关爱基层干部措施。一是在充分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结合自治区、北海市关心关爱基层干部的相关政策措施,制定出台我区具体实施办法。二是加大关心关爱基层干部力度,按要求落实乡镇干部乡镇补贴、落实1.2倍绩效奖、提高年度考核优秀比例,进一步提高乡镇干部待遇,增强基层干部岗位吸引力。三是全面排查清理,规范乡镇干部抽借调工作。
完成时限:2019年8月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区辖三镇,其他相关单位。
检验台账:实施办法文件,乡镇干部补贴补助审批表,清理抽借调干部名单。
(二)加大乡镇干部招考力度。一是加大区辖三镇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招录力度,进一步提高招录的精准度和计划完成率,减少基层“有编无人”的现象。二是落实三镇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倾斜政策,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取得中高级职称的,可聘用到相应岗位,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三是加大区辖三镇干部培养选拔力度。
完成时限:2019年8月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区人社局,区辖三镇。
检验台账:区辖三镇行政机关人员及事业单位编制本,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招考职位表、录用人员名单等;镇事业单位人员聘岗情况统计表;区辖三镇干部选拔任用名单。
(三)改善乡镇干部流动机制。一是落实自治区、北海市鼓励和引导人才向基层一线流动的实施意见,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二是支持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专业生免费培养项目,支持实施进一步提高乡村医疗卫生队伍待遇保障水平的相关政策。三是举办基层人才专题培训班,提高基层人才素质水平。
完成时限:2019年11月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区卫健局,区辖三镇。
检验台账:实施意见的落实情况统计表,农村订单定向医学专业生免费培养项目统计表,人才培训班名单。
四、整改时间表
(一) 动员准备阶段(2019年6月至7月)
我部认真对照《北海市铁山港区2018年度社会评价反馈意见建议整改清单》(见***1),对意见建议进行调查摸底,逐一分析,分类整理,制定了《北海市铁山港区2018年度社会评价反馈意见建议整改任务表》(见***2)。
(二)整改落实阶段(2019年7月至11月)
各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整改方案,对照整改目标倒排整改工作进度,分阶段部署,落实整改工作。我部随时督查,对重点整改事项全程跟进、全程监督,防止流于形式,对整改不到位的及时通报,确保整改工作如期完成。从8月至11月期间,各责任单位在每月5日前将《北海市铁山港区2018年度社会评价反馈意见建议整改工作进度月报表》(见***3)报区委组织部干部股收,第一次报送时间为2019年8月9日前。
(三)***督导阶段(2019年8月至11月)
我部将对整改事项进展情况组织督导,整改情况纳入相关责任单位的年度绩效考评指标体系。凡在年底核验中发现有弄虚作假、工作不力、整改效果差的情况,将视情况扣分,并按有关规定问责。
(四) 成果展示阶段(2019年12月3日前)
一是各责任单位要对整改项目进行全面自查,并对年度整改工作完成情况(包括采取的措施、整改成效、群众满意度情况等)进行总结,按照完成一项公示一项的要求,于11月底前将整改结果通过网络、报纸和简报、板报等方式向社会公布,自觉接受群众评议和监督,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宣传展示的相关材料在2019年12月11日前报区委组织部备案。二是各责任单位要将全年整改情况报区委组织部汇总,于2019年11月10日前报送整改工作报告,并填报《北海市铁山港区2018年度社会评价反馈意见建议整改工作完成情况表》(见***4)至区委组织部,由区委组织部汇总报区委、区政府审定后按要求逐级上报。
五、工作要求
(一) 加强领导,狠抓整改。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把整改工作作为一项中心工作来抓,与单位年度重点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在整改过程中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主动过问,出现问题要协调,督促检查要到位,全面掌握整改工作情况,保证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二) 分工负责,通力合作。整改事项涉及多部门,由我部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检查、汇总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相关责任单位要树立大局观念,积极配合我部及相关单位做好工作,齐心协力完成整改任务。
(三) 强化监督,严格问责。各责任单位要在整改方案和整改工作总结印发后10个工作日内,将相关非***内容在区政府门户网站(或本级本单位政务网)和相关的镇、村(社区)进行对外公布,让群众及时了解整改内容、整改措施、整改期限和整改落实情况,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各单位要从全局高度,认真扎实做好整改工作,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如对整改工作敷衍了事、整改不到位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问责。
(四) 积极回应,注重宣传。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对整改工作的宣传,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和网络等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深入基层走访、召开座谈会、电话访问、问卷调查等方式向广大群众通报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及时解答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回应社会公众提出的意见建议,做好正面宣传引导,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区委组织部干部股联系,联系人:马娴,联系电话:0779-8610070,邮箱:tsgzzbgbg@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