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一明确三转变抓实机关事业单位领导职数清理工作
根据《***组织部 中央编办关于进一步规范领导职数管理的意见》精神,毕节市市、县两级编办采取“一明确三转变”工作举措,抓实抓好机关事业单位领导职数清理工作。
一、学习文件精神,明确清理范围,突出领导职数清理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认真学习上级文件精神,强化机构编制法制意识,把握工作要求,把全市各级党政群机关的部门领导职数,党政群机关的内设机构、派出机构领导职数,各级事业单位领导职数和内设机构领导职数纳入清理范围,突出机关事业单位领导职数清理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
二、开展摸底调查,摸清职数基数,推进“基数清楚”向“整改精准”转变。与组织、人社部门加强配合,通过梳理机构设置、领导职数核定的历史沿革文件,对机构规格、领导职数核定(主要包括职数名称、数量、层次、审批文件、时间、依据等)及部门领导干部的配备情况进行摸底调查确保清理工作取得实效,真正做到摸清底数,掌握实情,为清理规范工作的开展奠定良好基础,推进“基数清楚”向“整改精准”转变。
三、建立职数台账,实行动态调整,推进“清单管理”向“工作高效”转变。要求各单位将超职数超规格配备领导干部作为当前机构编制问题自查整改工作的重要内容,对整改不到位的单位,暂停受理有关机构编制事项的申请。对各单位自查中存在的职数核定和配备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和汇总,建立领导职数管理台账,依托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平台进行动态管理、实时更新,推进“清单管理”向“工作高效”转变。
四、理出问题清单,整治突出问题,推进“把脉治病”向“药到病除”转变。对不符合机构编制管理有关领导职数规定的问题进行整改。一是超过数量标准核定领导职数。个别县未经批准擅自超出规定的数量标准核定领导职数,针对类似问题,市编办及时督促该县进行整改。二是超机构规格核定领导职数。市直少数单位领导职数高配问题,市编办提请市编委会议、市委常委会议研究行文整改。三是自行设置领导职务名称并配备干部。对部门设常务副职职数、部门设机关党委书记职数、副县级事业单位及正科级事业单位设党支部书记职数,以及超出规定的数量标准核定兼职不占领导职数等问题,由组织部门提出超职数配备干部的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整改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积极有序消化超职数配备的干部,推进“把脉治病”向“药到病除”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