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黔南调查队崇法唯实育法治信仰为民调查行统计长征路
国家统计局黔南调查队:“崇法唯实”育法治信仰,“为民调查”行统计长征路
(国家统计局黔南调查队党组书记 队长 缪世林)
“为民调查,崇法唯实”是国家调查队精神所指,在***成立100周年之际,在上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之际,在国家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法治建设新征程上,我们统计调查事业也行至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关键时期。人民群众作为时代阅卷人对统计法治充满着期待,统计调查人作为报分员对法治建设下经济社会发展的辉煌成绩自豪的“数说”着,我们共同沐浴在统计法治阳光下,坚定有力的踏上新时代统计长征路。
循法而行,依法而治,营造良好统计法治氛围。“崇法”是统计调查工作的重要保障,是贯彻落实***法治思想的重要内容,依法治统必须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引领下,以《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为准绳,主抓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三个重要文件,强化《国家统计局关于加强统计领域信用建设的若干意见》《企业统计信用管理办法》《统计从业人员统计信用档案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的落实,坚决贯彻落实******关于统计工作的******批示精神和视察贵州时的***精神,牢记殷切嘱托,依法精准统计。“崇法”在于学法、用法、普法,要把“数”与“理”结合起来,把学法融入统计调查工作日常,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解决问题、开展调查的能力和水平。把统计相关法律法规贯穿应用于统计调查工作的始终,确保依法独立调查、独立报告、独立监督。在“八五”普法的关键节点,深入街乡、社区、企业以及居民住户,“送法入企”“送法入户”,边调研、边普法,实现与统计调查对象“零距离”普法,在全社会营造了解统计、支持统计、参与统计的良好氛围。充分发挥好统计部门应有的服务社会经济发展作用,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坚实统计保障,坚定不移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统计法治环境。
求实唯实,从严而治,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唯实”是统计调查工作的生命线,是***法治思想在新时代治国理政中的真理体现,是统计调查把脉国情、社情、民情的现实反映。依法统计必须要把握求实导向,坚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保持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做好源头数据的收集和整理,以“零容忍”的态度加强“双随机”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确保数据可靠、可信,绝不让群众感觉数据和现实有“温差”。要坚持有案必查、有假必惩,把“实”的要求贯穿统计调查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做到数出有据,数出实据,做到数出于调查对象、数出于调查对象“本身”,切实做到统实情、计实况、报实数。坚持猛药去疴,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对统计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切实增强风险意识、法纪意识,强化源头数据质量管控,建立依法规范调查对象和规范调查干部行为并重的工作格局。要切实推进从严治队,深刻认识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的重要性,按照《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的要求,推动统计监督和纪律监督、组织监督、巡视监督、审计监督等统筹衔接、贯通协同,在全队上下形成务实的作风,筑起统计法治长城,建立良好统计工作生态,把全面推进统计法治建设作为统计改革发展事业的新坐标,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姿态,为高质量的统计工作提供法治保障,用法治思维书写统计事业的新篇章,用法治方式开创统计事业的新局面。
为民调查,慎思善为,展现统计法治光芒。“为民”是统计调查服务的中心,是指导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纲领。为民调查必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面向调查对象,面向调查一线,面向领导决策,实行集中统一的管理模式,保证国家统计数据公正、客观和准确。把所承担的住户收支与生活状况调查、农民工监测调查、流通和消费价格调查、月度劳动力调查、农作物播种面积和农产品产量调查、畜禽监测调查等民生数据调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和宏观调控重要保障。必须坚持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监督的职能,独立向国家局、总队上报地区调查数据结果,并对上报的调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确保“不进假数”“不出假数”,坚决维护统计数据的客观真实性和权威性。按照国家的方案制度程序和标准,探寻统计法与《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相通点,找到统计法与调查工作的融合点,聚焦居民就业、居住、医疗、教育、养老、权利保护等民生领域,认真组织实施国家统计局布置的常规统计调查、专项调查、快速调查以及接受地方和有关部门委托的统计调查事项,紧跟经济社会发展形势,主动反映经济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强化统计监测,深入分析研究,为各级党委政府掌握情况、研判形势、制定政策及时提供大量高质量的统计数据、重大信息和咨询建议,为社会公众及时解读相关数据,获取人民群众的信任,用统计行动来彰显“以人民为中心”的担当,答好新时代“为民调查”的满意答卷,有力展现统计法治光芒。
以法为纲,改革创新,走好新时代统计长征路。“创新”是统计改革的关键,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的新使命。党的十八大以来,统计法治化进程不断提速,我们必须始终坚持以法为纲,凝聚法治共识,不断改进统计方法制度,与时俱进开展统计调查工作的同时守住统计数据“安全阀”,高标准严要求执行统计相关法律法规、各项统计调查制度和统计调查业务规范化标准,筑牢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防火墙,构建不敢假、不能假、不想假的统计调查格局,形成统计调查“严抓常新”的工作新模式。在***建党100周年的关键时期,在统计法颁布实施38周年之际,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法治宣传,持续加强统计法治建设,以更加扎实的作风、更加务实的举措,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让创新这个“灵魂”在统计调查服务上不断“升华”,在满足国家对宏观数据需求的同时,创造性地开展统计调查工作,围绕决策需求,在调查服务上狠下功夫,大力提升服务决策的能力,彰显出坚定不移维护统计数据质量的决心。进入新时代,踏上新征程,担负新使命,我们要始终坚持全面加强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立志服务“国之大者”,加快创新成果转化,坚定不移推进统计改革创新,坚持不懈提高统计数据质量,走好新时代统计法治长征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