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公安局赴金沙检查执法办案场所建设及春季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
为贯彻落实省厅交管局对公安交警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有关要求及近期省市各级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和会议精神。3月14日,毕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政委黄宜勇同志带领法制科民警赴金沙县对金沙交警大队办案场所建设及春季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督导。
在金沙县交警大队长陈忠建同志的陪同下,黄宜勇政委到金沙县交警大队新建的办案中心进行了实地考察,听取了陈忠建同志对办案场所建设情况的汇报后,黄宜勇同志就办案场所的建设提出了三点建议,一是金沙县交警大队要切实有效的利用好新建的办公中心,根据省交管局的要求,对各项功能区进行科学安排,建设规范的智能办案区,打造出毕节特色的“贵州样本”;二是办案区的建设不仅需参照“贵州样本”平坝交警大队进行规范建设,还需跳出框架,推陈出新,在符合建设规范的情况下打造出金沙县交警大队独有的亮点;三是针对主体工程建设问题,要求金沙交警大队领导务必高度重视,充分利用好金沙交警大队新建办公中心的优势,合理规划,有效落实。争取在五月底前完成办案区的建设工作,提前做好总队对办案区进行验收工作的准备。
检查中,黄宜勇政委就执法办案场所建设、路网监控建设及春季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与金沙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周勇及金沙县公安局局党委副书记、政委卢平进行了见面坐谈。黄宜勇政委针对此行的工作要求,就大队办案场所建设、路网监控设备建设及春季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等相关问题与周勇局长及卢平政委达成共识,请金沙县公安局加强对交警大队办案场所建设及事故安全预防工作的支持帮助。
在此次检查执法办案场所建设及春季道路交通事故安全预防工作中,黄宜勇政委要求金沙县交警大队一定要结合自身实际、充分发挥大队硬件优势,在执法场所建设上突破创新,打造出全市乃至全省的模范大队。同时大队领导需结合近期相关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认真分析、加强研判、精准治理、改革创新,有效开展好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推进我市的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