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
杨静梅向参会人员通报了2014年以来该院行政审判的基本情况
9月25日上午10点,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在该院五楼会议室召开主题为“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副庭长杨静梅向参会的市直有关单位代表及各县(区)法制办有关人员通报了2014年以来该院行政审判的基本情况以及我市在全省率先开展行政诉讼案件改革工作的情况。
据介绍,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扩大了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特别是立案登记制施行后,降低了行政诉讼的立案门槛,我市行政诉讼案件受案数量大幅度上升。2014年以来,我市法院各类行政案件受理数大幅上升60%以上,行政诉讼案件快速增长已成为正常趋势。2014年度,我市法院共受理一审行政诉讼案件370件,同比上升56.8%;受理二审行政诉讼案件133件,同比上升17.7%;法定审限内结案率为100%。截至今年8月,我市法院共受理一审行政诉讼案件425件,同比上升66.7%;受理二审行政诉讼案件172件,同比上升17.8%;法定审限内结案率为100%。在所有审理的行政诉讼案件类型中,主要有土地、林地等资源类;房屋登记、房屋征收拆迁等城建类;治安行政处罚等公安类;工商管理类;劳动和社会保障类等十五类;包括行政确权、行政处罚、行政赔偿、行政裁决、要求履行法定职责、工伤认定等案由。仅今年1-8月以来,土地、林地等资源类、房屋征收拆迁等城建类、治安行政处罚等公安类三类案件就占类型总数的58.2%。
以上数据表明,我市经济建设仍处于快速发展期,项目建设、土地开发利用力度大,案件类型呈现多样化,但重点类型突出,征地拆迁类案件增多。同时,我市法治环境进一步改善,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能力不断提高,人民法院司法公信力不断提升,群众维权意识不断增强,对政府依法行政的新要求和新期望不断增多。
新闻发布会现场
根据今年5月1日实施的新修订行政诉讼法规定“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审判工作的实际情况,确定若干人民法院跨行政区划集中管辖”的条例,我市在全省率先开展了行政诉讼案件改革工作。经过认真遴选,市中级人民法院将我市原来由八个县、区法院管辖的行政诉讼案件相对集中到七星关、大方、黔西三个集中管辖法院进行审理。其中,七星关区人民法院集中管辖纳雍县、威宁县、赫章县第一审行政诉讼案件。大方县人民法院集中管辖七星关区、黔西县、金沙县第一审行政案件。黔西县人民法院集中管辖大方县、织金县第一审行政案件。非集中管辖法院行政审判庭仍予以保留,主要负责审理辖区内被诉行政行为是依法当场作出的、案件涉及款额为二千元以下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一审行政诉讼案件,并负责辖区内非诉执行案件的审查等有关工作。
针对集中管辖工作的开展情况,市中院要求集中法院与非集中法院结合实际,合理分工、密切配合,建立联络员制度,由非集中管辖法院充分整合行政审判资源,从行政庭选择一名人员作为联络员,专门负责所在辖区法院的一审行政诉讼案件的立案释明、诉状代收、庭审法庭安排、送达等配合工作。此外,为及时掌握集中管辖工作开展情况、加大调查研究、分析问题、总结经验、制定有效措施、推进集中管辖工作顺利开展,市中院每月召开一次全市法院行政集中管辖工作分析会。
为有效地从思想上、行动上为集中管辖工作做好准备,我市法院重视组织领导,采取系列措施,建立保障机制。市中院成立了以中院院长为组长,分管院长为副组长,各集中管辖法院院长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为加强集中管辖工作提供了组织领导保障;通过电视台、报纸、网络、公告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工作,并积极与行政机关加强对接,确保所有行政诉讼案件均到集中管辖法院起诉;以行政诉讼法修改为契机,邀请省院行政庭的业务专家、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到该院,为全市法院行政庭全体人员、相关的立案庭、审监庭部分人员进行培训。集中法院和非集中法院配齐配强行政审判人员,其中,各集中法院行政审判庭设置2个合议庭,非集中管辖法院保存现有行政审判力量,防止行政审判人员流失。各集中法院落实好经费物质等保障。
参会人员认真听取新闻发言人通报我市率先在全省开展行政诉讼案件改革工作的情况
为践行案件质量和效率是行政审判的生命线这一原则,市中院多措并举,坚持以审判为中心,确保案件质效。如加强审判流程管理,强化审判流程公开平台建设,为当事人提供全面、全程、及时的审判流程公开服务,行政案件生效裁判文书网上公开率为100%;切实改变审判作风,重视行政争议的实质性解决;加强裁判文书说理,说理层次力求分明、充分、透彻,裁判用语力求规范、简洁、易懂,让群众看得清楚、看得明白,充分知晓法院判案的理由。通过采取以上措施,今年1-8月的案件二审发回重审和二审改判率为14.3%,同比下降了18.4%,有效提升了案件质效。
今年5-8月,我市法院已经开庭审理的案件有76件,巡回审理35件,巡回审理率为46%,不断把便民利民落到实处。由于毕节地域广,行政诉讼案件涉及农村土地纠纷较多,很多行政相对人地处偏远,交通不便,当事人诉讼成本高。为此,我市法切实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在巡回审理上下足功夫,完善便民利民措施。重点对涉及农村土地、宅基地、房屋、林地的案件,因当事人年老、残疾、农忙等原因到人民法院参加诉讼确有困难的案件,当地群众广泛关注、有较大影响的案件,具有典型示范意义的案件,其他适合开展巡回审理的行政案件进行巡回审理;将巡回审理与法制宣传相结合,通过“以案说法”宣传法律,切实增强群众的法制意识,不断增强群众对行政审判工作的了解和支持。
5月以来,我市法院共向被诉行政机关发送司法建议20件次,有效促进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司法建议是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延伸审判职能的重要方式,具有必要性、针对性、规范性和实效性。我市法院一直重视司法建议工作,充分运用司法建议来扩展审判效果。针对行政案件审理过程中反映出来的行政执法存在的普遍性、突出性问题,进行认真分析研究,提出具有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的对策建议,及时向行政机关发送司法建议书。充分发挥司法建议的警示、参谋、宣传教育作用。通过开展司法建议活动,延伸行政审判职能和审判效果,实现了行政审判与行政执法的良性互动。
经过不断地努力与实践,市中院行政审判工作在党委的领导下,在人大、政协的监督下、在上级人民法院的指导和人民政府的支持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为的进一步持续向好地推进行政诉讼案件改革工作,市中院表示,我市法院将以更加积极的态度,更加扎实的作风,更加有效的工作,充分发挥好行政审判职能作用,最大限度促进“官民”和谐,为优化我市法治环境、推进依法治市、促进依法行政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继续强化诉权保障,进一步畅通诉讼渠道,强化行政审判管理,进一步提升案件质效,强化巡回审理,进一步落实便民利民,强化司法建议、进一步优化办案效果,积极稳妥地推进行政审判体制机制改革,用实际行动“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