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工商局开展旅游市场专项整治行动
为进一步服务全市旅游业发展,毕节市工商局从今年5月至7月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旅游市场专项整治行动。
在整治行动中,该局一是加强对旅游景区和高速公路服务区经营主体的监管,重点查处旅游景区旅行社及其分社、餐饮、旅游产品专卖店、食品专卖店等行业无照经营、营业执照过期行为;二是加强对火车站、汽车站、景区周边、酒店集中区、高速公路服务区等重点区域旅游服务广告的监管,重点查处不具备旅游服务经营资格变相发布旅游服务广告和内容不真实,误导、欺骗消费者广告的行为;三是依法查处销售旅游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违法行为;四是依法查处强制旅游消费行为,保障旅游者的安全权、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五是依法查处仿冒、虚假宣传、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六是依法查处旅游商品商标侵权行为;七是依法查处旅游经营者利用合同格式条款免除自身义务、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主要权益的行为;八是依法查处旅游行业利用互联网络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
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市工商局成立四个督查组,由市局分管领导带队,负责对各县区旅游市场整治行动工作开展专项督查,对督查出的问题进行督促落实整改。
目前,全市工商(市监)局共检查旅游景区6个,检查旅游饭店、宾馆酒店、旅社、乡村客栈、农家乐、客运站、娱乐场所、旅游购物场所、旅游社等涉旅经营场所2219户(次),检查市场(超市)50个,检查旅游服务广告1210条(幅),检查旅游合同格式条款9份,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67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