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煤矿瓦斯防治攻坚考核评估和安全生产督导检查第二组赴福泉市开展瓦斯考核评估和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工作
按照《省能源局 贵州煤矿安监局关于开展煤矿瓦斯防治攻坚考核和安全生产督导检查的通知》(黔能源函〔2021〕1号)要求,为进一步深化煤矿瓦斯防治六个专项行动,保持和巩固煤矿瓦斯防治攻坚成果,推动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1月26日,省能源局副局长张全毅率全省煤矿瓦斯防治攻坚考核评估和安全生产督导检查第二组赴黔南州福泉市开展煤矿瓦斯防治攻坚考核评估和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工作。州人民政府副州长黄进,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罗光禹,州煤安中心主任岑凤星及黔南州各产煤县(市)分管副县(市)长、工信(应急)局主要负责同志和生产建设煤矿主要负责人等参加。
座谈会现场
检查组一行首先在福泉市人民政府召开座谈会,听取了全州煤矿瓦斯防治攻坚和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并通过现场提问、各县(市)交流发言等方式,对项目专项资金落实、“双回路”供电系统改造、煤矿瓦斯超限次数、抽采及利用等攻坚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评估。
检查现场
随后,检查组一行来到福泉市鸿达煤矿,对照《贵州省煤矿瓦斯防治攻坚考核评估办法(试行)》评分内容和标准,通过地面查阅资料、现场检查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对瓦斯防治六个专项行动完成和巩固保持情况进行考核评估。
张全毅强调,一是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职责,强化监管执法,做到责任落实,确保安全。同时,强化服务与指导,制定相关政策措施,支持煤矿企业发展。二是牢固树立“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深刻吸取近期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做到“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确保“两会”和春节前后安全稳定。三是各煤矿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加大安全生产投入,狠抓灾害防范治理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煤矿安全生产。四是各县(市)政府要确保煤矿专项奖补资金的落地落实,及时划拨企业,有效解决企业资金困难问题,确保安全发展。五是各县(市)、各煤矿企业要继续巩固扩展全省煤矿瓦斯防治攻坚年的工作成效。按照“(黔府发 〔2020〕3号)”、“黔府办发 〔2020〕6号”文件要求持续开展瓦斯防治攻坚,巩固提升瓦斯防治六个专项行动,在以瓦斯防治为重点工作基础上,深化拓展,确保各项工作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