织金县实施领头雁工程4000万元提高村组干部待遇
织金县实施“领头雁”工程4000万元提高村组干部待遇
为进一步激发基层干部干事创业热情,日前,织金县制定了《关于在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中实施“领头雁”工程的意见》,2013年,县财政拿出4000余万元用于提高村、组干部待遇。
该县采取“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岗位补助+特殊津贴”的组合方式,明确了村党组织书记报酬标准。同时,把村民小组长纳入村干部管理范畴,每月发放报酬原则上不低于100元。县委每年选拔10名左右优秀村(居、社区)党组织书记挂任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实行一年一挂,挂职期间享受乡镇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同等经济待遇。从2013年起,对年度考核为“优秀”的村(居、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副主任由县财政代缴新型农村养老保险金800元,对年度考核为“称职”的村(居、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副主任由县财政代缴新型农村养老保险金500元。同时,根据村干任职年限,严格兑现离任村干部的生活补助,最高可达2500元。
(李 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