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秉县十三五期间人社事业全面发展
“十三五”以来,施秉县人社工作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全面深化改革;始终坚持民生为本,就业创业优先发展。不断建立健全就业帮扶、社会保障、劳动关系调整、人事人才发展等长效工作机制。增强了全县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书写了一张有温度的民生答卷。
夯实就业创业,筑牢社会运行“稳定器”
就业是百姓幸福生活之基,也是保民生、稳大局之首。“十三五”期间,全县累计发布就业岗位1.7万个,举办招聘会32场,开展就业创业培训210班次,培训10800人次,发放培训补贴1050人次,补贴资金405万元。全县实现城镇新增就业6100人次,创业带动就业1500人次,实现贫困人口就业创业16100人次,城镇登记失业率始终保持在4.2%以下,开发公益性岗位3000个,现有公益性岗位人员2035人,建成就业扶贫车间14家,实现1032人次稳定就业,“零就业家庭”始终保持动态为零。施秉县累计用于就业专项资金达4500万元。多种形式扶持创业带头人216人,带动就业1200人;累计发放创业小额担保贷款3100万元,惠及400名创业者,发放失业保险金近213万元,减免社会养老保险费1571.44万元。将一次性创业求职补贴政策放宽到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建设国家级返乡农民工创业示范基地1个,将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提升到20万元,企业贷款额度提升到300万元,发放105万元的大学生创业贷款,高校毕业生总体就业率89%。与杭州市临安区建立对口帮扶长效机制,疫情期间,在全省率先推出“云上直播”招聘会,开通返岗就业直通车61班次,劳务输转1658人次。2015年来,累计提供就业岗位1.7个,帮扶5120户实现居家就业,16100人在稳定就业。
完善社会保障,当好收入分配“调节器”
“十三五”期间,施秉县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制度改革,深入推进各项社保惠民工程,全县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不断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逐步健全,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统筹层次不断提高,社会保险费征缴职能顺利划转税务部门,形成了全方位、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
“十三五”期间,全县养老保险参保达25579人次,养老保险参保率达102%;失业保险参保4866人次;工伤保险参保9513人次;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达到111818人次。全县离退休人员养老待遇连年增资,社会化发放率100%。贯彻落实降低社会保险费费率政策,为企业减负1612.12万余元,为87家企业发放稳岗补贴91万元,为4名企业职工发放技能提升补贴4500元。全县7127名16-59岁贫困人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全部由财政代缴,6172名60周岁以上贫困人员养老待遇全部按时足额发放,实现了社会保障扶贫兜底。
加强人才招引,打造城市发展“加速器”
发展是第一要务,人才是第一资源。“十三五”以来,施秉县始终把人才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不断优化结构、完善布局、补齐短板,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着力构建具有区域竞争力的人才政策体系,人才事业蓬勃发展。数据显示,“十三五”期间,出台了11项人才政策,着力营造良好的人才发展环境,积极开展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工作,累计引进和选拔高层次和拔尖人才55人次,开展急需人才引进7场次,引进人才55名。五年来,公开招聘445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完成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和本专技职务内岗位等级晋升750人次,推荐550多名专技人员申报高中、初级专业职务资格评审。全县专业技术人员共计2210.,其中高级职称215人,中级职称1130人,初级职称865人。
构建和谐关系,做好矛盾化解“减压器”
“十三五”期间,施秉县围绕劳动关系“和谐”目标,努力防范劳动关系领域出现大规模裁员和劳动纠纷等风险,稳住就业、减少失业。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疫情期间建立企业复产复工服务服务群,及时掌握劳资纠纷新形势,防止企业出现群体性劳动纠纷。“十三五”期间,全县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动态保持在90%以上,争议调解仲裁结案率稳定在95%以上,畅通与法院联系沟通渠道,仲裁线上办案率、结案率达到90%以上。稳慎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工资分配更趋合理,全县最低工资标准从2015年的1500元/月调高到2020年的1670元/月。大力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等专项检查,24小时调解处理农民工“讨薪”投诉和劳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