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九严禁四措施抓牢森林草原防火
为有效预防和控制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切实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2020年11月9日,黔东南以《州人民政府关于森林草原防火的通告》的形式,落实“九严禁四措施”抓实森林草原防火工作。通告明确禁火期为2020年9日起至2021年4月30日,禁火范围为该州范围内所有林地及距林地100米的边缘地带。
“九严禁”即严禁未经许可携带火种进入林区(地);严禁农事活动时烧灰积肥、烧田坎土坎、焚烧苞谷秆、焚烧稻草;严禁在林区内烧木炭;严禁燃放烟花爆竹、放孔明灯、玩火自娱;严禁吸烟、点火取暖、照明、野炊;严禁祭祀活动时烧坟山、烧香、烧纸、点蜡烛和燃放烟花爆竹;严禁未经批准进行炼山造林等生产性用火;严禁未经县级以上应急、林业部门批准在禁火区内进行实弹演习、爆破等涉火活动;严禁其他野外用火及易诱发森林火灾的活动。
“四措施”即一是认真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明确目标、分解任务、细化责任;二是县、乡、村要迅速对禁火范围进行戒严,主要进山道口要设置检查站(或执勤点),安排人员值守;三是各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要加强值班值守和应急处置;四是各县(市)人民政府要强化监督检查,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