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获省级示范小城镇建设和省级城市综合体建设奖补资金共2610万元
我市获省级示范小城镇建设和省级
城市综合体建设奖补资金共2610万元
为深入推进省委、省政府“5个100”工程建设,6月5至6日,省财政厅和住建厅采取公开竞争方式,确定了省级30个示范小城镇和22个城市综合体建设“以奖代补”资金,其中我市荣获了4个省级示范小城镇建设和3个省级城市综合体建设,共获得“以奖代补”资金2610万元。
市财政局积极组织市住建局、规划局准备相关竞争材料,并向高青副市长系统汇报了此次公开竞争工作的准备情况和相关要求。高青副市长高度重视,亲自带队并作竞争陈述,经过激烈竞争后,我市威宁县迤那镇、纳雍县王家寨镇、大方县六龙镇、赫章县六曲河镇等4个省级示范小城镇分别获得二、三等奖,共获得省示范小城镇建设奖补资金1160万元;招商花园城、毕节远航物流、同心大夏等3个省级城市综合体分别获得一、二等奖,共获得省城市综合体建设奖补资金1450万元。
为进一步加强管理,省财政厅、住建厅已分别出台100个示范小城镇和100个城市综合体建设绩效考评办法,下一步将对100个示范小城镇和100个城市综合体建设实行绩效考评,按考评结果分配“以奖代补”资金。
(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