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新闻发布会文字实录
实录内容:
主持人:各位媒体记者朋友,下午好!欢迎参加深圳市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新闻发布会。今年3月下旬以来,市政府组织开展了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7月9日,印发了《深圳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施工许可管理规定》和《深圳市社会投资建设项目报建登记实施办法》,这是我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成果。
首先我介绍一下出席今天发布会的嘉宾:他们是:
深圳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王刚;
深圳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刘曙光主任;
深圳市法制办公室胡建农主任;
深圳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王卓民副主任;
深圳市住建局高尔剑副局长。
我是你们的老朋友,深圳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主任韩望喜。
下面首先有请市政府王刚副秘书长发言。有请!
王刚:非常欢迎媒体的朋友。刚才主持人简单介绍了这次发布会的背景情况,下面我作为这次改革的参与者向大家再报告一下自己的认识和体会。
首先我认为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发布的是深圳市政府即将实施的一项重大的改革。之所以说它十分重要,在于这项改革事关深圳的营商环境、企业的经营本、社会的发展速度,关系着深圳经济社会发展的效益,是关系深圳这座城市能否勇力潮头,进一步提升竞争力所实施的一项重大的创新。这项改革的重要性还在于他是一场刀口向内的自我革命。我们讲自我创新、自我改革说起来是容易的,但是真正实施起来并非那么简单。
这次改革一是动了政府自身的权力,强化了权力的责任,坚持有权必有责。二是增强了服务的义务。服务型政府是政府建设的内在本质要求,主动服务不能只是停留在观念上,而要落实在改革的行动和各项创新举措中。比如我们把坐等审批改为主动的下达、主动的提供、主动的确认、主动的安排,将以审代管改为指导、协助和帮助推进。这次改革充分尊重市场主体的自主选择权、自主决策权,目的在于要营造一个更为宽松、更为友善、更讲信用的市场环境。毫无疑问仅此而言,这就是一次政府职能转变的重大改革。从这一点来讲,这次改革的关联性、穿透力应该会持续地发酵,影响深远。也就是说我们将在改革的基础上会进一步的深化、细化所有的改革举措,扩展改革的范畴,从而要收获更多的改革成果,让企业和申请人有更多的获得感。这场改革的大幕自今天才刚刚拉开。行政审批是行政体制改革、政府改革的牛鼻子,为此必须妥善解决好行政审批的实施,必须在自由与秩序之间实现政府的管制均衡,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老大难问题,是一个长久以来没有完全攻克一个坚固的堡垒。究其原因,就在于它的涉及面广、专业性强,有的事权还超出了地方政府,非常复杂。在今天的发布会上,我的同事一会儿会向各位介绍改革的具体情况,就是向媒体的朋友报告在以往历次改革的基础上,我们通过这次100天的改革实现了“深圳90”的目标,比原来的审批时限压缩了2/3。因此“深圳90”是一个内涵丰富的标识,也是一个标志,是一个符号,它标志着我们啃下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这块最难啃的骨头,在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方面又大大地向前迈进了一步。
深圳是改革的代名词,“深圳90”标志着我们为全国在这个领域的改革提供了深圳模式、贡献了深圳样板,也表明深圳仍是一片激情燃烧的热土,是我们用实实在在的厚重改革为改革开放40周年所献上的一份赤子之心和成绩单。
谢谢大家!
主持人:非常感谢王刚副秘书长非常精彩详尽的介绍,我们真的体会到深圳质量和深圳速度。下面有请市法制办主任胡建农先生解读《深圳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施工许可管理规定》、《深圳市社会投资建设项目报建登记实施办法》。有请!
胡建农:各位新闻媒体朋友,大家下午好!刚才主持人,还有这次改革具体的组织者、领导者王刚副秘书长已经就这次改革以及相应的两个规章的重大的意义做了很有深度的,也很有激情的这种阐述。
下面我想就这次改革,特别是反映这次改革成果的这两个政府规章的一些具体的方面给大家作一个简要的介绍,以帮助大家具体更好地理解这次改革和这次规章制度所载明的一些具体的措施。
第一个问题,我想谈一下这次改革以及我们这两个政府规章所出台的背景。大家都知道,企业办理施工许可这个时间,它是我们这个社会、这个城市营商环境的一项重要的指标。根据世界银行对全球190个经济体的营商环境的评价,其中在办理施工许可这项指标方面,我们国家办理的时间是247.1天,在190个经济体中排名172位。今年3月份,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我们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要再压缩一半。5月2日,***常务会议确定在包括深圳在内的16个地区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的改革的试点,要求今年试点地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的时间要由原来的平均200多个工作日减至120个工作日。明年上半年在全国都要实现这一目标。5月14日,***印发了《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明确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和具体措施。具体从深圳来说,多年来虽然我们进行了许多轮的审批制度改革,也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是企业办理施工许可事项繁多、流程烦琐、耗时较长的问题依然存在。调查结果显示,2017年我市政府部门办理施工许可所花的平均时间是267天。所以说在我们作为改革开放前沿的城市深圳来说,我们进一步地深化审批制度,尤其是建设项目审批制度的改革,对于我们这座城市今后的建设和发展来说是极为重要和迫切的。这就是我们这次进行改革制定两个规章的背景。
第二方面,简要介绍一下这次改革以及两个规章出台的过程。对于这次改革,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将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作为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全力推动实施。伟中书记、如桂市长亲自作出部署,其他市领导也多次进行批示、指示,组织、协调。3月23日,市政府专门召开了会议,对于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作出了具体部署和安排。会后,王刚副秘书长亲自牵头,市政府从13个部门抽调人员组成专项工作组,全力以赴地进行改革。3个多月以来,工作组先后赴北京、上海、宁波等其他地方学习考察,深入项目建设单位进行调研,邀请78家报建企业的103位经办人召开了座谈会,并向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协及时报告通报改革情况,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在此基础上,工作组组织起草了2个政府规章。梳理形成了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社会投资建设项目审批事项目录。6月27日,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暂时调整适用深圳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的决定》以及《关于暂时调整适用和暂时停止适用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法规有关规定的决定》,为这次改革提供了法制支持和保障。7月3日,市政府六届12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这两个政府规章和两个目录。这就是两个规章出台的简要过程。
第三方面,简要介绍一下我们这两个规章中间所反映的这次改革的主要措施和主要内容。两个规章紧紧围绕提升建设项目审批效率这一核心问题,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各项要求,广泛吸收先进城市和地区的经验做法,并结合报建企业的意见和建议,按照主动服务、优化审批、改进方式、放管并重的原则,从多个方面和层次进行了非常有力度的改革创新。具体来说,主要有这么几个方面:
1、分类优化审批。我们以往这些审批制度,对审批的项目并没有做特别具体的区分。这次改革针对不同建设项目的投资主体、工程类别的特点分类制定审批制度和流程。首先是将建设项目分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和社会投资建设项目,分别制定了两个规章:《深圳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施工许可管理规定》、《深圳市社会投资建设项目报建登记实施办法》。对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来说又分为了房建类和市政类。市政类包括市政线性类和非线性类。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区分不同建设项目规模大小、复杂程度、地理位置等,对项目设计、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资金申请报告审批、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施工招标、消防审批等不同事项,有针对性地简化、优化审批程序。分类优化审批,把各种建设项目按照主体、工程类别等等做一个具体的区分,然后根据不同类型的特点简化优化程序。这是第一个创新。
2、创新审批制度。在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中,从制度设计上打破了原来的审批部门坐等审批的路径的依赖,这就是王刚副秘书长刚才讲到的,将原来的被动审批转变为主动服务。主要有这么几个方面:一个就是创新项目生成机制。在项目的启动和前期经费下达这方面,过去都是由建设单位向发改部门报送项目建议书、申请下达前期的经费,现在改为发改部门对已经确定的建设项目主动下达前期经费,并明确项目建设的相关信息。管理规定第9条规定,年度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经市人大审议通过并印发相关文件后,市发改部门按照计划所列项目向使用单位直接下达前期经费。其他的建设项目由市发改部门根据市委常委会会议的纪要或者市政府常务会议会议纪要完成赴码,并下达首次前期经费。二是创新项目供地机制。土地供应机制方面,过去都是由项目建设单位向规划国土部门申报项目选址和用地预审意见。现在改为规划国土部门根据发改部门推送的项目、立项的信息,主动地选址找地。三是创新审批的搭桥机制。在理顺用地的手续方面,用地手续难办,以往常常导致整个项目报建卡壳,是项目建设单位反映最多的、普遍的痛点、难点问题。这次管理规定提出区别用地权属文件和使用文件,用规划设计要点给审批搭桥,以便后续开展工作。所以管理规定14条规定了房建类项目涉及国家省市权的审批等原因,暂时无法办理用地规划许可证的,规划国土部门先出具规划设计要点,满足项目方案设计的需要。这三方面都是我们这次创新审批制度。
3、重塑审批流程。一是确定牵头部门将报建审批过程划分为不同阶段,每个阶段确定一个牵头部门,实行一家牵头,并联审批,限时办结,将过去的报建企业协调多个政府部门改为牵头部门主动协调其他的相关部门,完成本阶段所有事项的审批。二是实施并联审批。在这次改革以前,建设项目审批事项都比较笼统,并没有进行梳理,经过这次改革,将建设项目分为四个阶段,梳理明确每个阶段所包括的应当办理的审批事项和可能涉及办理的审批事项。而且改变过去各审批事项串联审批的旧的模式,一个一个来,批了这个,才能进入另外一个。通过并联审批,各审批事项并行推进。可能涉及办理的审批事项均不互为前置,具备必要条件就可以办理。三是取消行政许可事项不必要的审批条件。比如像消防、人防、水土保持、环保等事项,不再作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前置条件。工程规划许可所需条件从原来的11项减少为4项。四是合理的精简审批事项。取消不合理、不必要、不直接关系工程质量安全的事项,整合职能交叉和审批的主体内容相同和相似的事项。不再由建设单位到多个审批部门去审批。原来可能要到多个部门去进行申请审批,现在通过一个部门受理以后,用征求其他相关部门意见的方式,也就是说通过政府内部协作的机制,由一个部门完成审批。五是为了提高审批效率,调整部分事项审批时序。比如社会投资建设项目过去在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申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经过这次改革,报建企业在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一并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六是缩短审批事项的办理时限。比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以前办理选址意见书、用地预审意见书及用地规划许可证需要60天,改革以后现在压缩为25天。社会投资建设项目过去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发放用地规划许可证需要40天,经过这次改革以后,时间压缩为5天。
4、完善配套措施。一是建立多规合一的信息平台,两个规章要求规划国土部门建设“多规合一”的信息平台,整合各类空间性规划和相关规划信息,形成全市空间规划一张蓝图,为项目论证、项目生成、项目审批提供平台支撑,避免规划“打架”导致项目落地难。二是建设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市政务办牵头建立了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与多规合一平台对接融合,实现阶段内事项列表制并联审批,项目审批材料和批复结果强制共享复用等功能,报建企业需要提交的申请的表单和申请材料都大幅减少。三是改革施工图的审查制度,对社会投资建设项目,住房建设部门整合规划、建筑、人防、防雷、海绵城市等相关部门施工图审查环节,将施工图技术审查内容纳入具备综合图审资格的服务机构进行统一的图审,报建企业无须再报多个部门进行施工图审查。四是推进技审分离的制度,审批事项涉及的技术审查与行政审批分别办理,强化方案的设计、技术审查机构的主体责任,对已有独立技术审查意见的,审批部门只进行形式性审查。五是推行区域评价制度,对于前海蛇口自由贸易试验片区等区域,区域管理部门组织开展环境影响、节能、地质灾害等事项的区域评估评审。六是实行高知承诺制,建设单位书面承诺后,办理施工许可无须提供工伤保险参保证明、劳务工工资分帐协议,无需核验安全生产许可证、人员资格证书等原件。
5、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两个政府规章要求审批部门改变以批代管的管理理念和模式。为了守住质量和安全的底线,要求部门增强职能履行和职责意识,加强事中事后的监管。改革虽然对审批事项和流程进行了调整,但是相关的部门职能的履行并不缺位。这两个规章都强调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制定的行业技术标准和安全质量规范。各部门对职能范围内给排水、交通运输、人防、燃气、节能等技术审查内容分类制定通用性的技术标准和安全质量规范。同时这两个规章还要求依托审批监管系统,建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信用信息平台。各行业主管部门建立黑名单制度,对企业和从业人员违法违规、不履行承诺的不良行为在深圳网上办事大厅向社会公开,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
下一步,市政府将抓好两个规章的落地实施,定期总结评估这次改革的成效,不断改进完善改革的举措。由于时间关系,我刚才介绍的是这两个规章里面主要的创新点和举措,具体内容还请大家去看两个规章原文。欢迎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对我们的改革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谢谢大家!
主持人:非常感谢胡主任详细的介绍。通过主任的解读,我们对这两部规章更加深入切实的了解。下面有请市人大法委刘曙光主任介绍调整建设项目审批改革相关法律规定的适用情况。
刘曙光:刚才王刚秘书长和建农主任将我市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意义和主要内容做了介绍,由此看来这两项改革的意义非常重大,改革的力度也很大。我这里要给大家介绍的是另一个问题。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里面有这样一个要求,实现立法和改革举措相衔接,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立法主要使用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要及时上升为法律,实践条件还不成熟,需要先行先试的,要按照法定程序作出授权。对不适应改革要求的法律法规要及时修改和废止。这次市政府通过发布两个规章来推出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举措,这本身就是依法依规的一种方式,而不是像传统或者有的地方发一个红头文件,这是发的两个政府规章。同时这两个规章起草过程当中,发现这次改革需要涉及的还有我们市里面十部法规的有关规定不适应这次改革的需要。这十部法规就是深圳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和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九部(1+9),涉及到18个条文。在起草过程中觉得这一个法规的许多内容,还有9部法规的18个条文跟这次改革的有关内容不适应,立法又需要与时俱进。立法服务于改革的需要,立法与时俱进,最常规的办法就是修改法律法规。但是这一次,一个原因,时间比较紧。因为国家要求我们6月份要拿出方案。第二个原因,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涉及到法律问题的现在一下子还拿不太准。修改相关法规的条文时机尚不十分成熟。怎么办?所以按照四中全会的这个要求,以及根据国家立法法、深圳市制定法规条例,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在6月27日第26次会议上,根据政府的提案做了两个决定。第一个决定就是暂时调整适用深圳经济特区投资项目管理条例。因为这个调整的内容涉及的条文比较多,所以没有列具体的条文。而是这么说的,暂时调整适用深圳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当中关于项目建议书、前期经费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总概算和资金申请报告的相关规定,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调整期限为两年。另外还有九个法规18个条文分为两个部分,一部分是调整适用,有12个条文。这个调整适用实际上是临时修改,对这12个条文作出临时性修改。另外有6个条文就是暂时停止适用。所以做了两个决定。第二个决定就是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暂时调整适用和暂时停止适用深圳经济特区道路安全管理条例等法规有关规定的决定。这两个决定做出来后,就为政府推动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开了绿灯。这一次人大做这两个决定都是授权政府做临时调整,有部分调整方案也在决定里面、***里面做了规定,期限是两年。两年之内如果实践证明行之有效、可行,再修改这10部法规,如果觉得还不合适,到时候再研究做其他的处理。谢谢大家!
主持人:谢谢刘主任,下面有请市政务办王卓民副主任介绍我市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有关的工作安排和实施情况。
王卓民:各位新闻界朋友、各位领导,大家下午好!根据会议安排,我下面向各位通报深圳市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有关工作实施。一项成功的改革除了要有好的顶层设计和制度创设,同时也有成功的主实施和工作的衔接。下面我从实施层面将改革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第一,我们是老问题的解决和老项目的安排共同推进。此次改革着眼目标导向、问题导向,一方面针对建设项目报建过程当中最难取得的规划国土部门两证一书和住建部门施工许可证等许可事项,通过取消,达成前置审批,改变审批办理方式,优化审批组织形式,建立搭桥等方式,确保全程顺畅审批办理。另一方面,考虑建设项目审批周期长,新政策发布后较长一段时间还有很多老项目还要继续报建。为了实现改革平稳过渡,确保老项目也享受到改革红利,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做好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过渡期有关工作通知》,对新老政策衔接过渡期有关事项作出安排。二是实体规划优化和程序共同推进。此次改革侧重审批改革和运行流程上着手,通过从申报到受理、审批出证全过程强化规范,确保推出改革措施得到落实。同时我们所有事项报建受理都在行政审批服务大厅综合窗口办理,综合窗口将严格按照公布目录收取材料,审批部门不得在目录公布的条件外增加负担,对综合窗口收取的材料除了两个规章规定的明确情形外,审批部门不得随意退件,从根本上解决解决审批部门随意退件等问题。三是宏观层面制度改革和实施层面操作细则同步推进。根据两个规章明确的改革要求,我们对事项的名称、办理阶段、办理条件、申报材料、办理时限、办理结果、是否收费全部重新梳理明确,最终形成了两个目录,明确了目录之外无审批的要求。同时依据两个目录制定流程,简化后的流程一目了然,报建单位按图索骥就可以完成报建。
我们按照能并则并、能减则减,统一规范等原则,对审批事项做了大幅精简和规范,通过梳理施工许可政府投资项目涉及办理事项为50个,比改革前的81个减少了31个,社会投资项目63个,比改革前减少了18个。事项总体办理时限压缩30%以上,申请材料总体压缩40%以上。彻底消除了模糊表述。凡能通过信息共享的一律通过系统进行共享,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交,也取消了项目报建基础信息和部门审批结果的重复提交。同时我们也按照实行告知承诺制思路扩大了备案事项范围,方便了事项申报。四是主体改革和配套工作同步推进。影响这个项目建设进度的因素有多个方面,我们按照双流程、双约束的原则,这次改革在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同时,对建设单位管理技术流程也提出了指导意见,在流程图上分别明确了政府审批关键节点和管理技术流程关键节点,从政府审批和管理技术方面同步提速、共同推进项目落地。同时还强化了审批主体责任同时,对管理技术主体责任强化。另外,水电气等公用事业也是影响项目报建的因素之一,这次改革也对此事项做了相应安排。深圳市级事权的水电气,按照一站式服务、一条龙办理要求全部进驻市行政服务大厅,参照政府审批事项制定的相应办理目录和指南,也纳入相应的监督。五是业务改革与系统建设同步推进。为了保证改革各项措施能落地可实施,我们建设满足审批部门、建设单位、中介机构等共同应用要求、实践项目建设、全流程覆盖、全业务流转、全方位监管在线监管审批平台,将所有建设项目审批事项统一纳入系统进行管理与服务,确保系统支撑所有业务流转,保障工程建设项目“深圳90”能够实实在在落地。
下一步,我们将抓紧推进以下几项工作,一是汇编改革相关改革制度文件和办事指南,做好新政策、新模式辅导培训。使报建单位了解改革、掌握新政策,熟悉改革后的新流程、新规定,尽快享受到改革的便利。二是做好内部发动和工作衔接,使审批人员尽快熟悉流程,做好审批部门培训、业务组织,加快系统对接、功能完善开发,确保两个规章正式实施前有关的系统能够上线实施。三是加快推进审批部门首席代表团队组建和进驻行政服务大厅,实现审批重心前移,使相关问题在窗口完成解决。四是加快水电气地铁等公用事业单位进驻行政服务大厅办公,确保建设项目审批报建在行政服务大厅能实现一站式服务。五是做好改革的定期检查和评估工作,对改革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发现、及时解决、及时改进,推进改革措施不断优化完善。谢谢!
主持人:谢谢王主任,通过刚才几位领导介绍,我们对《深圳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施工许可管理规定》、《深圳市社会投资建设项目报建登记实施办法》有了更清晰认识。下面是媒体提问时间。
记者:我是深圳特区报的记者,现在全国不少地方在进行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深圳此次改革的特色是什么?谢谢!
胡建农:这次改革的特点,其实刚才我在介绍这次改革,还有两个规章一些背景、过程、内容方面也涉及到。当然我们谈特点,从不同角度可以做不同的划分,比如从内容方面或者从创新方面,我就想主要从整个这次改革进程方面,主要有这么三点:1、这次改革起步比较早。从刚才我的介绍中,大家也能了解到,***常务会议是5月份作出部署要求。我们市在3月份已经开始就改善我们营商环境,对我们建设项目改革作出了部署安排,比国家更早,主要是出于深圳市改善营商环境需要,提升城市竞争力。这是第一个特点,起步比较早、准备充分。2、这次改革的力度确实比较大。和以往相比,很多方面是一种根本性,有些甚至是颠覆性的。不是说修修补补,平平和和的,而是真正的一场自我革命。3、配套比较齐全。这次改革不是说单独就提出改革的建议、举措等等,我们是综合性的配套,从法律的依据到改革措施法定化,到怎么样保证它落实、落地、实施,相关的依据、配套措施比较齐全。只有这样才能使我们这次改革真正地去实施、真正落地,而不是流于形式。这是我大致的理解。
刘曙光:我补充一下建农主任讲的第三个特点,第三个特点完全是依法依规。
王刚:刚才记者提出的问题,切中了今天发布会议的核心。我补充几句,建设项目审批事项环节多,时限长的问题由来已久。应该说是一个老问题,一直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又是一个新问题,一直困扰着我们的一个问题。因为它事关重大,所以更是一个大问题,是一个需要迫切解决的大问题。所以说改革是非常重要的。在此之前,各地在建设项目改革方面都有许多的举措,减事项、压时限、调环节、优流程以及实施主办牵头、协办配合、并联审批、协办帮办,有的地区还尝试技审分离、以函代证、联合审图、联合竣工验收等等一系列的改革举措。应该说这些改革的做法和经验对于我们推动改革提供了很好的借鉴和帮助。刚才讲到了它还是一个新问题、还是一个没有解决的问题。也就是说我们的基本建设项目审批需要寻求一种突破,我们需要重新审视基本建设项目审批遇到的问题。3月23日庆生常务副市长和杨洪常委在主持这次改革的推进会上,庆生常务副市长对这次改革做了三点指示和要求。第一句话,实现深圳100的目标,就是把我们审批总的时长压缩到100天以内(后来根据改革的进展情况,调整为了深圳90)。第二句话,要实现由渐变式改革到剧变式变革的转变。第三句话,深圳经济特区即将迎来它的40周年,怎么来迎接40周年?就是以改革来迎接。庆生常务副市长所讲的这三句话就是对这次改革做了定位,确立了这次改革的目标,明确了这次改革的要求。所以我们这次改革也体现了庆生常务副市长所提出的这次改革的定位。同时他这个定位也给我们打开了改革的思路,打开了我们推进改革的路径。我们在原来改革的基础上可以转变观念、转变思维,可以寻找新的改革方式、改革方法。
主要我想可以这样概括:一是***路径依赖。前面讲了减事项、压时限、减环节诸如此类,这些改革的方式和方法有用没用?有用。但是20多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历程证明还不足以真正实现我们建设项目的全面优化、达到我们期望的深圳100这样的目标。所以必须实现路径重新的调整,***路径依赖。二是实现一个制度的创设,没有新的制度的安排和供给,没有办法实现新的改革目标。5月2日***常务会议要求基本建设项目实施改革审批时限压缩一半以上,控制在120天以内。5月14日***发布了改革的指导意见(33号文),这些对指导和推进改革都起到了非常大的指导和帮助作用。
如何看待这次改革呢?我简单的做一个概括,帮助媒体朋友对这次改革有一个认识,讲三个方面:一个就是我们这次改革是立足转变观念,促进政府职能的转变。理念指导行动,观念是改革的前提。这次改革是立足于促进政府改革职能转变来推进的,这是一个基点,是一个基础。第二方面,我们坚持了整体的构建,采取了分类实施的改革举措。基本建设项目反映的是项目建设的生命周期,从概念到方案、设计、施工图,是一个渐次完成的过程。对这样一个完整的过程应该是整体把握的。很难通过单点突破的方式来实现我们对改革目标的期许。如何进行系统的审视呢?我们采取了逆向分析、结果倒推的方法,由审批的结果来倒推审批的条件。从施工许可开始,我们看施工许可应该具备什么条件,两大类,施工图具不具备,建设单位的队伍有没有。从施工图再往前推,施工图是什么方式、在什么条件下才能形成。再就是对建设项目进行分类改革。建设项目差异很大,投资来源、规模、功能、区位、影响程度、技术难易诸如此类的,不同项目就必须采取相应的审批方式。在审批流程上,我们充分把握了基本建设必经的流程,所有审批项目都要按照的审批事项和我们可能涉及的审批事项。采取了差别对待。更重要一条,这次改革我们要搞清影响项目建设的堵点在哪,为了找堵点,我们到企业座谈,我们开了3次企业座谈会,征求了78家企业103位项目报建人员的意见,请他们对项目建设报建提出意见。待我们完成社会投资项目报建登记实施办法之后,我们又请企业对文件提出建议。所以企业的关注就是我们这次改革的动力。第三,能改则改,提供制度供给。我简单给大家做一个分类,便于大家能记住。1、建立一套制度,体现在我们两个规章上,一整套制度。2、优化两个流程:审批流程和报建单位的项目组织流程。3、确立三个原则:职责管理原则,过去审批事项是我们管理的体现,我们调整审批事项,但是我们管理没有缺位。在这个领域管理不是依据事项,而是依据部门职责。还有差异许可的原则、主体负责的原则。审批部门、报建单位、中介服务都要承担主体的责任,履行主体的义务。4、创新四个机制:项目生成机制、项目供地机制、搭桥机制、分担机制,这个搭桥机制非常重要,过去我们审批很多时候出现梗阻,通过搭桥解决用地、建设、施工、许可过程中,建设单位不能开展项目报建的问题。这个分担机制体现在我们审批部门涉及到国家和省市权的,主管部门要进行主动沟通协调。5、实施了五项举措:一事一管,减少交叉。流程驱动,用项目建设单位报建驱动。信用承诺,告知承诺、豁免审批等。施工专项许可。一窗受理。
这次市人大调整了相关的法律法规来保障我们两个规章的发布,为我们改革提供了法律支持,实际上也就是我们把依法改革和依法行政有机地衔接起来,从而保障我们所有行政审批在两个规章实施之后能够做到依法依规,手续完备,不需要变通,就按照我们所确定的改革的规定就可以去实施了。虽然说这次改革的力度很大,我们既要快,又要坚持好,好就是报建项目顺畅。有一些改革方面的创新和实践,但仍有一些空间可挖,需要持续推进,需要延伸扩展改革,需要我们媒体的积极参与和帮助,共同把营造深圳最优营商环境改革落实好。我就补充这些。
主持人:谢谢两位领导介绍。刚才秘书长说的又要快又要好,这是非常重要的问题。
记者:我是深圳卫视记者,此次正式印发了两个规章之后,制定一系列改革创新措施,大幅度缩减了审批时间。在创新的同时,我们如何保障工程项目的质量和安全,住建部门在这方面有没有具体规章制度?谢谢!
高尔剑:谢谢记者的提问。刚才王刚秘书长和建农主任已经全面介绍了我市审批制度改革的一些情况。我们这次改革涵盖了工程项目审批权过程,改革遵循了主动服务、优化审批、改进方式、放管并重原则,最重要是放管并重原则,减少审批事项,不减少行业监管责任。政府加大服务力度同时,强化了事中事后监管,时刻守住质量安全、资金效益和廉政底线。质量安全不是靠批出来的,而是靠干出来的。简化审批流程并不意味着放松对质量安全的追求,相反我们要进一步加大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夯实质量安全的基础,进一步加强质量安全、法制体系、标准体系、重大风险源防控体系、监管保障体系和质量体系的建设。除了这个以外,我们还要进一步加大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四新”技术的应用,大力推广装配式技术、应用技术,从设计施工到竣工验收全过程应用。推广应用EPC工程总承包等符合国际惯例工程承包方式,加快智慧建造、智能监管系统应用。用现代科技手段为质量安全保驾护航。同时我们也将积极探索与这次审批制度改革相适应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保证我们工程项目又快又好的建设,努力打造城市建设精品。谢谢大家!
主持人:非常感谢各位领导,也感谢在座各部门的领导和记者朋友,时间关系,今天发布会就到这里。我们实录会在深圳政府在线新闻发布栏目发布。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