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审计协调配合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
黔南州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加强审计协调配合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
近日,黔南州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建立加强审计协调配合和整改落实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就进一步加强审计协调配合和整改落实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召集人由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担任,副召集人由州政府办公室主任和州审计局局长担任,成员由12县(市)的县(市)委常委、常务副县(市)长和都匀经济开发区、州政府37个部门单位领导组成,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州审计局。
《通知》明确,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决策部署,保障审计机关依法审计、依法查处问题、依法向社会公告审计结果,认真研究并协调解决审计揭示的典型问题和重大问题,督促各县(市)、各部门落实整改责任,细化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按时向州政府报告工作。
《通知》要求,联席会议办公室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收集和拟定联席会议议题和工作方案,负责联席会议的筹备、组织和会务工作;完善整改检查***机制,系统梳理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定期汇总上报;督促县(市)、各部门和单位定期报送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相关政策措施制定、目标任务分解、重大项目推进、重点资金拨付等情况。对审计署、审计厅查出的问题同步呈报审计署、审计署有关特派员办事处和审计厅;完善审计部门列席重要会议制度,邀请审计厅列席全州经济工作会议等重要会议和活动。
《通知》强调,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按照《审计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积极配合、全力支持审计工作,及时、全面、真实提供审计机关履行职责所需资料,加强与审计机关沟通协调,对提供的审计资料及佐证材料认真核对把关,实事求是地签注本部门意见。加强审计成果运用,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建立整改任务台账,逐一限期整改、对账销号,整改情况及相关整改证据(***、收据、对账单、出台制度文件等)及时报联席会议办公室。
《通知》的印发执行,将进一步加强审计工作的协调配合,强化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力度,促进审计成果运用,提升审计监督成效,服务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