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林业局贯彻落实国办函35号文件取得重大进展
认识到位 部署周密 贯彻有力
毕节市林业局贯彻落实国办函35号文件取得重大进展
《深入推进毕节试验区改革发展规划(2013-2020)》(以下简称规划)将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作为重要内容独立成章,从完善生态保护与建设机制、健全环境保护机制及探索建立生态环境补偿机制三个大的方面进行了明确。提出了树立生态文明理念,开展生态补偿试点,建立长江、珠江两江上游生态安全体系,增强试验区可持续发展能力。到2015年,试验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要取得明显成效,石漠化扩展趋势得到初步遏制,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森林覆盖率达45%以上;到2020年,石漠化扩展势头得到根本扭转,环境质量良好,森林覆盖率达50%以上。对于毕节试验区林业部门来说,倍感鼓舞。
今年2月以来,毕节市林业局发扬“坐不住、等不起、慢不得”的工作作风,采取有力措施,围绕《规划》谋项目、抓落实,初步谋划了17个项目,总投资73亿元,其中申请中央投资68亿元,贯彻落实取得重大进展。
2月20日,市林业局及时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组织全局干部职工传达学习了国办函35号文件精神。要求全局干部职工深刻认识国办函35号文件的重大意义,认真研读原文,从中读出政策、读出资金项目。并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各县区林业局局长为成员的贯彻落实国办函35号文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统筹抓好文件的贯彻落实。
为扎实推进《规划》中生态文明建设各项工作,毕节市林业局印发了《毕节市林业局关于实施〈深入推进毕节试验区改革发展规划(2013—2020年)〉责任分解的通知》,将涉及的32项牵头、责任事项细化分解落到分管领导、科室和人员。
同时,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及时制定了《毕节试验区生态文明先行区建设推进方案》和毕节市林业局落实《深入推进毕节试验区改革发展规划(2013-2020年)》工作方案。明确了规划中生态文明建设每项工作的建设内容、规模及完成时限,确保《规划》有序推进。
为充分用好用足政策,确保贯彻落实不流于形式,毕节市林业局树立“争、拼、抢”的意识,积极“跑部”、“跑省”。2月26日,邀请省林业厅、发改委、财政厅及市发改、财政相关领导、专家评审了《贵州省毕节试验区退耕还林规划》和《贵州省毕节试验区林下经济发展规划》,省林业厅金小麒厅长等领导充分肯定了毕节市超前谋划、积极争取项目的做法,并要求其他市州要向毕节学习。3月18日,与国家林业局调查规划设计院相关领导就毕节市申报森林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三期项目事宜进行了对接,明确了毕节市可按中、东、西三个片区同时申报3个项目,总投资约9000万元。3月20日,市发改委、林业局联合行文上报了《贵州省毕节试验区退耕还林规划》,恳请省发改委、林业厅上报国家发改委、林业局批复。3月22日,向国家林业局场圃总站有关领导汇报了国办函35号文件精神和毕节市请求将国有林场改革纳入全国试点范围等情况。3月27至28日,向省林业厅汇报了国办函35号文件精神摘要和市林业局责任分解,拟争取的退耕还林、国有林场改革试点、长江防护林建设、科技示范推广、毕威路绿色通道建设、森林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林下经济发展和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中心等项目和政策。省厅金小麒厅长等相关领导表示将积极支持,要求有关处室及时转报国家林业局。
据毕节市林业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后将进一步深入、广泛学习宣传和按《毕节市林业局落实深入推进毕节试验区改革发展规划(2013-2020年)工作方案》推进的基础上,充分用好用足政策,促使《规划》项目化、实物化、政策化,强力推进毕节市生态文明建设,为创建绿色毕节、美丽毕节而努力。
(毕节市林业局 张晓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