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2022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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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7月03日发表
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月10日-2022年1月14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传真:025-69659290(政务大厅)/58880133 通讯地址:南京市浦口区雨合路20号 联系人:南京市浦口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浦口高新区海桥路配建高中项目 |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海桥路以北荣庄路以东 | 浦口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江苏叶萌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本项目拟建设16轨48班高中一所,其中课程设有化学实验课。具体建设内容包括综合楼A(5F),综合楼B(5F),图书馆(5F),艺体楼(4F),宿舍楼(6F),食堂(3F)、门卫(1F)、看台(1F)、地下车库(1F)等,地下为停车库及配套附属设施等。本项目总用地面积约72166.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88153.30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68859.7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约19293.51平方米。 | 施工期主要污染源分析 1、水环境:施工时期的废水排放主要来自建筑工人的生活污水和建筑施工废水。设置临时食堂、隔油池、临时厕所、化粪池等临时生活设施。本项目施工期生活污水经简易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 2、大气环境:本项目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为扬尘、机械废气,均为无组织排放通过洒水抑尘、限值车速、保持施工场地清洁等措施,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本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机械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施工机械合理防治,在高噪声设备周围应采取隔音措施,设置隔音屏;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等措施后,减轻了施工期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4、固废: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建筑垃圾运送至建筑垃圾处理厂处置,弃土运至政府指定堆场。 运营期主要污染源分析 1、水环境:运营期的用水主要为生活用水、食堂用水、实验室用水以及绿化用水。本项目生活废水及食堂废水经化粪池及隔油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实验室废水经调节池预处理pH达到6~9后排入污水管网。 2、大气环境:营运期废气主要为食堂油烟废气、汽车尾气以及实验室废气。食堂油烟经油烟机收集处理后,通过专用内置油烟通道向高空排放;地下车库尾气排放口设置在绿化内,排放口位置与学生活动场所和教学楼大于10m;化学实验室内设置通风橱,通过专用排气管道引至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效率为90%,风机风量3000m3/h)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 3、噪声:噪声主要来自地下停车库排风机和水泵房等设备噪声,还有机动车噪声等。项目水泵、风机等设备均位于地下设备房内,水泵设计应采用了减震台座及软接头,风机的进、出风管上安装消音器,机座进行减震处理; 4、固废:本项目营运期固废主要有师生生活垃圾、食物残余、食堂废油及实验室废物。师生生活垃圾、食物残余、食堂废油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实验室废物与医疗废物分区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并做好防渗措施,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
二、拟不予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不予批准的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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