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林业局五项措施抓好国办函35号文件精神贯彻落实
市林业局“五项措施”抓好国办函35号文件精神贯彻落实
《***关于同意深入推进毕节试验区改革发展规划的函》(国办函〔2013〕35号)下发以来,毕节市林业局抢抓机遇,发扬“坐不住、等不起、慢不得”的工作作风,采取有力措施,狠抓贯彻落实,确保《深入推进毕节试验区改革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的顺利实施。
一是及时传达学习。2月20日上午,市林业局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组织全局干部职工传达学习了国办函〔2013〕35号文件精神。会议强调:国办函35号文件的出台,对全市林业生态建设来说是一个重大的发展机遇,全局干部职工必须树立“争、拼、抢”的意识,积极“跑部”、“跑省”,充分用好用足政策,强力推进毕节市生态文明建设,为创建绿色毕节、美丽毕节而努力。会议要求:一是深刻认识国办函35号文件的重大意义,要充分利用局网站、LED显示屏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学习,迅速掀起贯彻学习的高潮。二是认真研读原文,为《规划》实施作好充分准备。三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搞好项目申报和实施的责任分解。
二是组织成立机构。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组织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彭华昌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各县区林业局局长为成员的“毕节市林业局贯彻落实国办函〔2013〕35号文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统筹抓好国办函〔2013〕35号文件的贯彻落实。
三是明确人员责任。为扎实推进《规划》中生态文明建设各项工作,市林业局印发了《毕节市林业局关于实施〈深入推进毕节试验区改革发展规划(2013—2020年)〉责任分解的通知》,将涉及的32项牵头、责任事项细化分解落到分管领导、科室和人员。并将《规划》落实到项目、政策,拟争取项目17个、政策7条。
四是制定推进方案。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及时制定了《毕节试验区生态文明先行区建设推进方案》和毕节市林业局落实《深入推进毕节试验区改革发展规划(2013-2020年)》工作方案。明确了规划中生态文明建设每项工作的建设内容、规模及完成时限,确保《规划》有序推进。
五是积极主动对接。2月26日,市发改、财政、林业部门赴贵阳邀请省林业厅、发改委、财政厅相关领导、专家评审了《贵州省毕节试验区退耕还林规划》和《贵州省毕节试验区林下经济发展规划》,省林业厅金小麒厅长等领导充分肯定了毕节市超前谋划、积极争取项目的做法,并要求其他市州要向毕节学习。3月18日,局长彭华昌、副局长李曙光、总工程师张槐安与国家林业局调查规划设计院相关领导就毕节市申报森林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三期项目事宜进行了对接,明确了毕节市可按中、东、西三个片区同时申报3个项目,总投资约9000万元。3月20日,市发改委、林业局联合行文上报了《贵州省毕节试验区退耕还林规划》,恳请省发改委、林业厅上报国家发改委、林业局批复。3月22日,副局长高守荣向国家林业局场圃总站有关领导汇报了国办函35号文件精神和毕节市请求将国有林场改革纳入全国试点范围等情况。3月27-28日,局长彭华昌、纪检组长肖朝荣赴省林业厅向厅长金小麒,副厅长黎平、沈晓春,总工程师聂朝俊,厅长助理刘永敏及相关处室负责人汇报了国办函35号文件精神摘要和市林业局责任分解,拟争取的退耕还林、国有林场改革试点、长江防护林建设、科技示范推广、毕威路绿色通道建设、森林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林下经济发展和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中心等项目和政策。省厅金小麒厅长等相关领导表示将积极支持,要求有关处室及时转报国家林业局。
(市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