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州采取措施抓好离退休干部党组织书记工作补贴落实到位
今年初,中组部老干部局专门下发通知督促各地各单位落实离退休干部党组织书记工作补贴,要求年底前全部落实到位,对落实不到位的将追责问责。省委老干部局也下发通知要求12月10日前必须全面落实到位,并从第二季度开始按季报送落实情况且进行全省通报。对此,我州切实采取措施抓好离退休干部党组织书记工作补贴落实工作。
一是及时制定出台具体的实施办法。州县两级离退休干部工作部门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制订有关措施办法。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黔南党办发〔2018〕11号),明确指出:给予离退休干部党组织书记、委员适当工作补贴(书记、支委为离退休干部),原则上书记按每月不低于300元给予补贴、委员按每月不低于150元给予补贴。罗甸、福泉、龙里、都匀、贵定、瓮安长顺、荔波、三都、惠水等县(市)也先后制定出台了相应的措施办法,有效推进工作的落实。
二是加强督导检查抓落实。州委离退休干部工作局领导班子分别带队,从5月份开始,先后两次到各县(市)进行指导督促,局领导、相关科室人员加强与州直各部门对接指导督促,并实行每季度调度统计汇总落实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及时将落实情况上报省委老干部局和州委分管领导,各县(市)离退休干部工作部门也采取措施,分别深入县直部门、乡镇指导督促,积极推进工作的落实。
三是实行通报督促落实。利用会议和书面形式进行通报,在全州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推进会上将州直各部门、各县(市)落实情况进行了通报,从第二季度开始按季、从10月开始按月进行书面通报,有效强化工作的落实。
截止10月20日,州直除个别单位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委员工作补贴未落实外,39个部门的43名支部书记、120名委员已按每月不低于300元和150元给予补贴。罗甸县、荔波县、长顺县、龙里县、惠水县、瓮安县、三都县共7个县已按支部书记300元和委员150元给予补贴,落实率达100%。贵定县支部书记工作补贴落实率达100%。平塘县、都匀市、独山县、福泉市正在推进落实,确保11月底前全面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