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阳县出实招做好儿童关爱救助保护工作
一是强化组织保障。坚持“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原则,成立由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民政部门牵头,县直相关部门和乡(镇、社区)为成员的开阳县关爱儿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县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救助保护工作。
二是广泛宣传政策。通过发放宣传手册、微信等方式,大力宣传新时代关爱儿童相关政策措施,提高社会各界对儿童关爱保护政策知晓率,动员社会力量共同关心关爱特殊困难儿童群体。截至目前,共发放宣传手册1000余份,制作电子滚动显示屏及悬挂横幅10余幅,张贴海报80张,微信宣传20条。
三是健全工作机制。印发《开阳县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开阳县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救助实施方案》,对全县留守儿童、困境儿童进行拉网式排查摸底,及时掌握基本情况,建立基础台账,同步录入贵阳市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精准化动态管理系统;建立健全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定期探访制度,要求每月至少探访1次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每季度至少探访1次孤儿,建立走访台账。目前,全县留守儿童2466人、困境儿童73人,全部信息数据均已录入全国农村“三留守”人员信息管理系统。
四是精准实施救助。按照《贵州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服务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要求,将具有贵州省户籍,父母双方均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措施、失联等情形之一的未满18周岁儿童纳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将父母双方死亡或查找不到生身父母的未满18周岁儿童纳入散居孤儿基本生活保障。2020年1-5月,共发放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金266人次37.87428万元,散居孤儿保障金177人次21.2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