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甸县人社局组织开展城乡养老保险督查工作
为推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事业健康发展,保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收缴安全,待遇发放准确,业务经办及时规范。10月10日,罗甸县人社局组织督查组,对各乡镇、斛兴街道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经办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检查中,重点对各乡镇、斛兴街道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建设、参保缴费、待遇发放、档案整理、经办服务等进行详细检查。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群众等了解工作开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检查组要求:一是乡镇和街道办要严格按照业务经办规程要求,使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系统进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基金征缴、待遇申请等业务经办,杜绝手工操作。二是对已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参保人员,经办工作人员要及时作系统到账处理,打印正式基金收据,并按月与县社保局对账。三是对每月到龄领取养老金待遇的参保人员,乡镇要及时通知其办理养老金待遇申请手续,并报县社保局复核审批,以确保参保人员能及时领取到养老金。四是乡镇和街道办要按照省州工作部署,全面取消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通过数据比对,协助认证等多种方式开展认证工作,及时掌握待遇领取人员健康状况。五是坚持公示制度,按月按村对申请待遇人员和缴费情况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城乡养老保险费缴存安全。
座谈会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