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投资促进局五强化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贯彻落实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以来,毕节市投资促进局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采取五个强化措施全面抓好《条例》贯彻落实。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为组长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抓好《条例》的贯彻执行。市直各有关部门成立由部门主要领导任班长、分管领导任副班长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班,明确专人负责抓好贯彻落实工作;各县(自治县、区)常委、政府成立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确保营商环境各项工作落细落实。如:金沙县成立书记、县长任组长的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下设四个工作专班,分别由副县级领导干部担任班长,出台“1+4”工作实施方案。
二是强化贯彻执行。以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印发《关于做好
三是强化***服务。疫情防控期间,市投资促进局以《条例》为契机,“特事特办”引进3家防护口罩、消毒液、体温***生产企业落户毕节并成功投产,现日产防护口罩约200万只。主动开辟绿道。积极主动邀请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赴毕节指导并座谈交流,为投资企业进行申报业务指导,解答企业疑问,并开设绿色通道审批。全程服务企业。市投资促进局主动对接、全生命周期服务,出“实招”、“硬招”,实行“一个项目,一个专班”推进,每个项目由市投资促进局1名县级领导带领工作专班全程跟进服务,从项目签约落地开始所有环节全程“保姆式”服务推进。组织市场监管部门和县级投促部门现场办公,快速为企业第一时间办理了营业执照等手续;现场协调市金融办、市县相关银行及时为企业提供金融支持。按日调度推进。从项目签约开始,市投资促进局对3个项目实行“日调度”,随时跟进了解厂房装修、原料采购、设备运输、手续办理、招聘工人等动态,及时掌握项目推进中存在的困难并协调解决。
四是强化动态考核。市投资促进局将贯彻执行《条例》情况纳入对市直有关单位、县区的营商环境动态***考核内容,切实提升市直部门和县区的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
五是强化宣传推广。为外来投资企业发放《优化营商环境条例》2000本。市、县投资促进系统通过在微信公众号开辟专栏、LED显示屏滚动播放、走访服务企业等形式加大《条例》宣传力度。制定《毕节市2020年产业大招商和优化营商环境信息宣传方案》,将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作为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区宣传报道重点。自《条例》施行以来,市直各单位、各县区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新闻媒体等发布相关信息750余条,营造了良好的宣传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