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产资源开发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初见成效
为进一步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帮助矿业经济走出矿产品市场低迷困境,我局根据中央和省、州深化改革工作要求,从今年年初起,着力组织开展矿产资源开发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截止2017年8月15日,改革工作已取得一定成效,得到多数企业的点赞。
一、制定措施,抓好落实。2017年2月10日,经州委、州政府同意,由我局起草的《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化矿产资源配置市场化改革促进矿产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有关问题的通知》印发执行,正式掀开矿产资源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序幕。为抓好改革措施的落实,我局及时下发了《关于做好
二、多措并举,减轻负担。一是简化程序,减少中间费用。规定矿业权竞得人在申请办理新立采矿权登记手续时,可将《矿山土地复垦方案》与《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合并编制,现已有3家矿业权人正在按照合并简化的新要求编制报件资料,可节约资金约50万元。二是下调矿业权价款首期缴纳限额,增加缴纳期数。已与一家矿业权人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降低首期价款缴纳金额26.5万元,增加分期缴纳期数至5期,大大减缓了矿业权人的非生产性经济压力。三是调整缴纳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缴存方式。对因市场或技改等原因停产的7个矿山企业停缴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对10个生产不正常的矿山企业暂按30%缴存,共减轻企业负担186万元,减缓企业负担7473万元。
三、调整监管方式,强化保护措施。一是同意贵定县盛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瓮福(集团)有限公司等在我州同时拥有多个采矿权的企业,统筹使用缴存的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共3410万元,使其下属矿山存在的地质灾害隐患、地质环境问题及时得到治理;二是允许矿山企业将自主投入用于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的资金抵扣其应缴存的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现正组织对瓮安县岚关乡厦安磷矿、瓮安县猴场镇那乡硫铁自主投入尾矿库回填、复土、复绿等工程的218万元费用进行核查,经核实后,将允许扣其应缴存的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
《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化矿产资源配置市场化改革促进矿产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有关问题的通知》的印发实施,进一步降低了州、县两级审批发证采矿权设置的资源门槛,减轻了矿山企业的非生产性负担,有利于加快矿产资源利用进度,提高矿山企业经济效益,促进矿业经济健康发展。今后,我局将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不断完善改革措施,继续释放改革红利,进一步激发矿业发展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