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的决定
关于召开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的决定
(2019年12月19日州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定于2020年1月8日至11日在都匀经济开发区召开,会期4天。建议会议的议程为:1.听取和审议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工作报告;2.审查和批准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3.审查和批准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2019年全州和州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20年全州和州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2020年州本级预算;4.听取和审议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5.听取和审议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6.听取和审议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7.审议关于提请审议《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村寨规划建设管理条例(草案)》的议案;8.选举;9.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