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0年度外地入樊企业办理年度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县(市)区、开发区建设局,委属相关单位,外地驻樊施工企业:
根据《建筑法》、《湖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件》、《襄樊市外地建设工程企业进樊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2010年度我市外地入樊施工企业的年度备案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范围
1、2009年度在我市已办理年度备案的外地施工企业(含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
2、已在我市办理过2个以上的单项工程备案的外施企业,且向襄樊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年度备案申请的。
二、受理时间及程序
2010年2月1日至2010年3月20日,申请办理年度备案的外地施工企业将申请报告及相关资料报襄樊市建筑市场管理处初审,初审合格后报市建委审查,2010年4月10日前市建委对经审查合格同意办理年度备案的外地施工企业予以公告。
三、备案条件
在樊施工的外地施工企业中,符合(第一项备案范围)规定且2009年未发生下列任何一项的,准予办理申报:
1、无工程业绩的;
2、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
3、工程质量验收不合格的;
4、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的;
5、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被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公示曝光或立案处罚的;
四、备案申报资料
各外地施工企业按照以下项目认真准备好申报资料,资料不完善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不予受理。第1至14项为本省企业申报资料,外省企业增加第14项至第16项。申报时资料须带原件,同时准备复印件2份,装订成册。
1、入樊备案申请。
2、工商营业执照(总公司和襄樊分公司的);
3、税务登记证(总公司和襄樊分公司的)
4、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5、安全生产许可证;
6、法人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及任职文件、公司骋用合同;
7、技术负责人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及职称证书(工程师以上职称),任职文件、公司聘用合同;
8、来樊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身份证及任职文件;
9、财务人员及五大员(施工、材料、安全、质检、预算或造价)职称证及身份证;
10、银行存款不少于100万的证明;
11、填写《备案申请表》一式4份。
12、《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一人一本);
13、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责任书;
14、进樊技术人员等级、人数与企业资质级别要相称,一级以上企业须有5名注册建造师(含一、二级),二级施工企业须有4名注册建造师,注册建造师证书复印件上要加盖“执业印章”;一级及以上施工企业须有5名工程师(含中、高级),二级施工企业须有4名工程师。
15 、企业所在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外出施工介绍信或外出施工登记表;
16、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企业诚信证明(没有发生建设部部令159号第二十一条所列12种行为和159号令第二十九条所列的4种情形);
五、注意事项
1、外地施工企业资质年度备案是我市建设主管部门对外地施工企业进行监管,促进我市建筑市场均衡发展、公平竞争的一项重要措施,各县(市)区、开发区建设局、各外地施工企业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申报资料,按时报送,交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2、2010年3月20日为申请年度(必须完整)的受理截止日期,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3、各县(市)区、开发区建设局要对本辖区范围由的外地施工企业进行认真的梳理,督促在樊承接业务的外地施工企业主动在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年度备案申报手续。凡隐瞒不报的,将在全市范围内通报批评,并清除襄樊建筑市场。
4、申请办理年度备案的外地施工企业,必须通过襄樊市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对其在樊安全生产情况的论证评价,凡未通过建筑安全生产评价的外地施工企业一律不得办理年度案备手续。
5、流动人员计划生育管理工作是我国的一项重要基本政策,也是我市建设系统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外地施工企业必须为进入襄樊市从事施工管理、作业的相关人员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2010年凡是未办证或持证数量不达标的企业,将视为申报资料不完善一律不予受理。
联系人:王玉萍 联系电话:3221796
二〇一〇年元月十四日
(来源:市建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