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工信委扎实推进2017年落后机电设备淘汰情况监察工作
为扎实推进节能降耗工作,严格按照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本)》、工信部公布的《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第四批)文件,加快淘汰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配合2017年国家环保部进行淘汰落后设备检查,以及开展黔南州2017年节能监察工作,州工信委制定了黔南州相应的工作方案,扎实推进2017年落后机电设备淘汰情况的监察工作。
一、摸底调查
第一阶段,黔南州规模以上企业按照工信部公布的《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第四批)文件进行自查,将企业在用的机电设备(其中包括电动机、泵、风机、柴油机、压缩机、电器、阀等)按照要求进行登记,以便获得详细的企业在用淘汰高耗能机电设备情况。
二、信息处理
第二阶段,企业上报自查结果后,州工信委对结果进行整理汇总并初步审查判断,同时各县市工信部门实时***企业填报情况,对企业统计及填报过程提供指导和服务。
三、制定现场监察计划
第三阶段,根据企业上报和各县市统计汇总数据情况,制定相应的节能监察工作计划,并聘请第三方机构,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和服务,对重点企业进行现场抽查和数据核实。
四、现场核查
第四阶段,州工信委将根据企业填报结果组织节能监察组,于2017年3月-7月对部分规模以上重点用能企业开展淘汰落后机电设备专项监察工作,主要针对企业填报结果核实相关高耗能机电设备淘汰情况、企业相关淘汰计划、节能改造计划以及企业淘汰设备资金筹措及配套等信息。
监察现场听取企业关于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使用情况的汇报,核查相关资料,包括设备配置、运行维护、改造升级、技术淘汰及相关管理制度、人员配置;对重点企业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使用情况进行核查,督促企业淘汰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监察组对现场监察内容进行现场监察记录,就现场监察情况及专家意见与企业进行汇总沟通,并下达相应的告知书、通知书等。
五、政策执行
第五阶段,黔南州工信委将根据企业填报以及现场核查结果,对违规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淘汰的高耗能机电设备的,要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明确要求企业限期内完成整改或进行相关节能技术改造。最后,对落后机电设备淘汰情况监察结果形成专项节能监察总结报告。企业在2017年节能改造资金筹措中要优先完成淘汰落后设备资金配套,对于淘汰落后设备项目有资金缺口的企业,可积极申请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及州级节能专项资金或千企改造资金,州工信委将优先支持淘汰设备改造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