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县一告知两结合三到位四严禁提升野生动物管控效果
自全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黔西县林业局立足自身职责,积极探索了“一告知、两结合、三到位、四严禁”的工作措施,切实做好疫情控工作。
送达“一份告知书”
黔西县林业局对全县37户野生动物驯养繁殖户进行了认真研究,制定了《黔西县林业局关于强化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工作告知书》(以下简称《告知书》)。《告知书》列明了做好野生动物安全管理、强化隔离工作、坚持台账管理以及发生异常上报等野生动物驯养繁殖户必须履行的义务。组织全局20名工作人员,由班子成员带队,将《告知书》送达到每一户野生动物驯养繁殖户手中,并当场进行宣读。让野生动物驯养繁殖户明确自身的责任和义务,在开展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工作中有章可循,自觉做好各项防护工作。
做到“两个结合”
在开展野生动物管控工作中,黔西县林业局组织森林公安和林政资源管理站的干部深入野生动物驯养繁殖户、餐饮户的日常管理,深入农贸市场、花鸟市场开展巡查管理,努力做到“点”和“面”监管相结合。1月24以来,共组织干部52人,排查场所130个,向群众发放疫情防控宣传资料和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182人次。
落实“三个到位”
强化野生动物管控工作开展以来,黔西县林业干部坚持做到“三个到位”。一是组织全县各乡镇(街道)护林员近120人对全县37个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所和所有集体林区和国有林区巡查到位,确保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所做好各项防控工作,杜绝私自收购、出售野生动物行为的发生,保证全县不发生在林区猎捕野生动物违法行为的发生;二是森林公安、林政资源干部对餐饮市场监督到位,坚决杜绝“吃野味”现象的发生。三是对观赏鸟类商户检查到位。对县城6户从事野生鸟类销售的商户,依法查清其销售鸟类来源的基础上督促其停止销售野生鸟类的行为。
执行“四个严禁”
黔西县林业局通过强化宣传、加强日常检查和严格执法,引导涉及野生动物的养殖户和商户以及广大群众遵守好“四个严禁”。一是严禁猎杀野生动物,二是严禁贩卖野生动物,三是严禁运输野生动物,四是严禁利用野生动物进行展演活动。
截至目前,全县没有发生一起捕猎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37户野生动物驯养繁殖户没有出现私自收购、出售和运输野生动物的行为,全县几百家餐饮户在疫情防控期间未出现一起“吃野味”问题,全县所有农贸市场均未发现出售、宰杀野生动物的行为,从事观赏类野生动物的商户经教育后也停止野生动物的贩卖和销售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