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地税局四个需要落实国地税合作规范30版
日前,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国地税合作规范3.0版》,在原有的44个合作事项的基础上,新增了7个合作事项,并且对每个合作事项规定了落实标准,并于7月1日起实施,黔南州地税局认真贯彻合作新政的四个需要,全面抓实《国地税合作规范3.0版》的落实执行。一是深化国地税征管改革的需要。合作是深化改革的先手棋,在合作中促进改革,在改革中深化合作,升级完善合作规范,既顺应了改革的迫切要求,响应了基层的普遍呼声,也回应了纳税人的热切期待。二是实现营改增税制转换的需要。随着营改增的全面推开,税收管理对象和服务内容发生改变。推动国税、地税深度合作,可以有效缓解国税局因服务对象变化和数量增长带来的服务压力,同时实现地税部门从以票控税向合作管税转变。三是实现合作标准统一的需要。在合作规范2.0版实施中,国地税部门之间存在着合作标准不明确、不统一问题,通过升级合作规范,对各个合作事项进一步细化流程、明确标准,为国地税落实规范、深化合作提供基本遵循,保障合作事项落地生根。四是合力推进依法治税的需要。升级后合作规范,不突破现行法律规定,不突破双方法定权限和边界,做到合作到位而不越位,共同维护税法严肃性和权威性,合力推进依法治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