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政府法制办认真做好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为了进一步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建设节能管理科学、崇尚勤俭节约、践行绿色低碳的人民满意机关,州政府法制办采取一系列措施,做好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高度重视,加强学习
全办干部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贵州省节约能源条例》,切实领会文件精神和实质,将节能减排工作变为主动行为,正做到依法节能,反对浪费。
狠抓节能管理,确保节能成效
加强用电设备管理,提倡自然采光办公,合理设置办公室空调温度,努力完善节约用电制度,积极推广使用高效节能照明产品。合理使用照明、办公设备,要求全办干部职工下班后自觉关闭电脑、电灯、饮水机等用电设备,坚决杜绝长流水、长明灯现象。节约经费。倡导使用节能产品,尽量避免使用一次性办公用品。
专人负责,做好能源统计工作
专人负责能源消耗统计;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能耗统计报表;数据真实、准确;项目填报完整。
抓好办公用品的利用
建立和落实办公用品采购、配备和领用制度。办公用品的采购和配备一般采购能耗低、优质、廉价的办公设备,不采购高能耗办公用品。推进无纸化办公,纸张充分利用,双面使用纸张。积极推广使用环保再生纸,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限制使用塑料购物袋,探索建立废旧灯具、电子产品和办公设备的集中回收处理机制。减少一次性签字笔和纸杯的使用数量。
2015年,州政府法制办综合能源耗能、人均能耗、人均用水量在2014年基础上分别下降25%、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