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检查组检查我州一法一条例落实情况继续把消防安全作为保障工程民生工程平安工程抓好抓实
5月18日至19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龙超云率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赴黔南州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贵州省消防条例》(简称“一法一条例”)落实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并召开座谈会。
州委书记龙长春,州委副书记、州长向红琼,州人大常委会主任罗毅,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逄焕华、杨筑萍、张仕雄,副州长张全毅出席座谈会。向红琼代表州政府对我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贵州省消防条例》实施情况作汇报。
2010年以来,我州投入基建经费5,543.93万元,新增5个队站,完成平塘、罗甸、荔波、长顺、三都消防站建设,并顺利驻兵,实现了全州县县有消防站。共投入装备建设经费6,720.71万元,新增各类消防车54辆,各类攻坚组装备和应急救援器材等装备18583件(套)。全州消防部门共检查单位98141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68411处,临时查封1309家,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146家,办理消防行政处罚案件1176起,罚款2110余万元,责令“三停”***1家。
检查组对黔南州在开展“一法一条例”工作中取得的成效表示了充分肯定并指出,黔南州在贯彻消防“一法一条例”方面取得的成效非常突出,领导重视,工作扎实,体现了黔南州消防工作的独特性和创新性,州政府认真履行消防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切实加强了对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把消防工作置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去谋划,州人大开展为期三年的“万名人大代表走消防、看执法”活动更是充分发挥了各级人大代表的重要作用。州政府认真贯彻“一法一条例”,严格依法管理,强化责任主体作用,10余年来,黔南州没有发生一起群死群伤重大恶性火灾。希望黔南州继续把加强消防安全作为加快发展的保障工程、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的民生工程、维护社会安定的平安工程,超前谋划,真抓实干,做好消防规划,持续加大消防投入,增强群众消防意识,把消防安全工作做得更扎实,为各项事业发展提供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龙长春表示,检查组一行的到来,对黔南既是鼓励也是鞭策。农村消防工作是我州的薄弱环节,也是一个难点,我州将以此次检查为新的起点,进一步理清消防思路,强化消防措施,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对消防能力建设,不断提高消防专业水平,加强消防执法力度,明确责任主体,加大责任追究,推动我州消防工作再上新台阶。
罗毅在会议结束时指出,希望全州各级相关部门从“四个全面”大局出发,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为契机,进一步转变作风,励精图治,求真务实,扎实抓好贯彻落实,推动“一法一条例”在黔南得到更好的实施。
此前,检查组一行还深入福泉市瓮福磷矿、经济开发区马场坪园区,都匀市黔南大道、邦水大道市政消防设施,都匀市绿茵湖产业园区标准化厂房以、黔南州综合应急救援训练基及三都县排招村就城镇、农村的消防制度、消防管理、设施和队伍建设等情况进行检查。
州领导罗毅、李茂国、张仕雄、陈有德、张全毅陪同检查。
(杨嫒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