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州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会
本报讯 3月11日,我州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会,传达我省加快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会精神,通报当前全州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就如期完成目标任务进行具体部署。
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夏庆丰出席会议。
夏庆丰指出,保障性住房建设根据******要求省负总责,县(市)直接责任,要实行问责制度,各个县(市)要加大投入,把保障性住房建设作为地方发展的约束性指标,要确实落实工作责任制,政府的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具体分管同志为直接责任人,要加强监督检查,实行指导和调度,切实把工作任务落在实处。同时,要确保应保尽保,合理确定保障性住房的对象和范围,3月31日以前,以县为单位公布收入认定,对社会进行公告,保证公平公证分配。
夏庆丰强调,各县(市)要履行职能,接到任务后要有实施方案、分解流程、部门问责等具体措施,抓好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步伐。要在3月31日以前落实地块,上报州建设局、州国土局。在我州境内鼓励大中型房地产企业建设运营公共租赁房,要建立健全租赁房、廉租房的动态管理机制以及廉租房小区的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规划。
各县(市)负责人以及州直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