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阳县出台困难群众综合救助保障实施方案
近年来,绥阳县作为民政部确定的全国社会救助综合改革试点单位,始终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以及省委省政府和民政部关于社会救助工作改革创新的重大决策部署,坚持“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着力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创新社会救助体制机制,切实兜住民生保障底线。日前,绥阳县出台了《绥阳县困难群众综合救助保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对在全县构建“重基本、有分类、多层次、广覆盖”的综合性社会救助格局作出了安排部署。
《实施方案》要求,全县困难群众综合救助保障工作要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有创新”的工作思路,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相关政策,规范救助工作管理手段和程序,建立健全困难群众综合救助保障工作机制,有效***社会救助瓶颈问题,全面提升社会救助工作整体水平。
《实施方案》明确,全县困难群众综合救助保障工作坚持属地管理、城乡统筹、适度保障和公开、公平、公正、及时原则。
《实施方案》要求,涉及困难群众综合救助保障工作的县直有关部门要针对困难群众实际情况,分类开展走访排查,按照群众困难类型和需求及时落实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临时救助和司法救助政策。
《实施方案》明确,在全县建立健全社会救助对象综合台账,并利用信息化手段,按照“应助尽助、应退尽退、进退有序”原则对社会救助对象实施动态管理,切实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建立社会救助效果评价机制,定期不定期通过群众问卷调查、网络平台测评、第三方评估等方式,认真查找工作中的短板和问题,推动工作有序开展。
《实施方案》还对全县困难群众综合救助保障工作组织领导、提升基层能力建设、健全工作协调机制以及完善工作督查和考核机制作出了具体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