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山县扎实推进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
一是积极落实异地就医转诊转院制度。实行省外异地就医电话备案及电子转诊制度。即省外就医患者只需电话告知患者就诊基本情况,县新农合经办机构相关人员负责在新农合系统进行备案登记或办理电子转诊,无需患者往返办理纸质转诊。2018年全县执行州级认定新农合异地就医即时结报定点医疗机构58家。
二是及时开通跨省异地就医信息系统,确保参合患者就医费用一次性办结。目前有县人民医院开通跨省异地就医即时结报工作,经测试跨省异地即时结报系统已完成互联互通。同时,省内跨市州异地就医即时结报工作已于2018年10月1日正式开通。针对县外异地就医报销,自2014年以来,为减少参合老百姓少跑路、少花费来往各种费用,确保参合患者就医费用一次性能够办结。结合雷山实际,采取异地非直补就医患者报销材料由患者本人或家属交所属乡镇合医办统一收集进行初审,乡镇合医办在收到申报材料后,需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后报送县政务服务中心农合窗口处进行复审。县农合中心经办人员复审无误后,财务人员在1-2个工作日内,将参合患者补助医药费用存入到就医患者所提供的“一折通”中。
三是认真履行医药费用申报材料及新农合相关政策一次性告知情况。自2014年全州实行新农合报销补偿政策统筹以来,雷山县及时将补偿实施方案下发至县内各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组织学习及张贴公示。并印制成宣传手册下发至各乡镇进行政策宣传,对异地就医患者所需报销材料也进行一次性告知义务。
四是认真执行新农合监督投诉电话24小时值班制度。切实做好行风建设工作,及时在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县农合中心和县卫计局监督投诉电话;在县内各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显眼位置处张贴监督投诉电话。同时,做好每一个来电登记,回复和反馈,报告等工作,确保件件有回音、有回复、有结果。
据统计,2018年雷山县参合患者新农合异地就医共829人次,发生住院总费用1289.41万元,新农合补偿670.05万元,实际补偿比52%。其中:异地就医直接结算194人,发生医药费用511.02万元,新农合补助290.99万元;异地就医非直接结算635人,发生医药费用778.39万元,新农合补偿379.06万元。全县已开通跨省异地就医即时结算,结算率100%,切实减轻了参保病人垫付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