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山湖区税务局四个强化推行文明在行动满意在黔税活动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局关于在税务系统开展“文明在行动,满意在黔税”相关文件精神,不断提升文明素质和文明形象,观山湖区税务局“四个强化”推行“文明在行动满意在黔税”活动。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提高认识,强化对“文明在行动满意在黔税”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共同参与的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抓好落实。
二是强化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充分利用税务文化阵地等载体,强化对“文明在行动满意在黔税”活动的宣传力度,营造“人人参与、联动共创”的良好氛围,时时事事讲文明,将文明形成一种习惯。要多渠道多层次深入发动,广泛参与,强力有序推进,共建共治共享文明成果。
三是强化工作合力,提升工作实效。各部门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密切配合、分工负责,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将“文明在行动满意在黔税”活动融入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总体布局,融入税收具体工作,突出税务行业特色,树立良好形象;加强同当地各有关部门的联络沟通,积极争取支持和指导,提升工作质效。强化内部干部职工监督,鼓励纳税人、缴费人、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监督,广泛征求纳税人、缴费人、社会意见和建议,及时收集回应诉求。
四个强化结果运用,考核激励到位。依据方案各项指标考核结果,正确实施奖惩,鼓励先进,鞭策落后,进一步调动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激发工作热情。将“文明在行动满意在黔税”活动内容与其他重点督查考核进行统筹,开展明察暗访,对日常督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催办督办,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