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通过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审议
近日,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西藏自治区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预案》本着以人为本、减轻危害,政府领导、部门联动,预防为主、科学高效和分级管理、属地为主的工作原则,要求气象部门加强监测预报工作,及时发布暴雨、暴雪、大风、降温、霜冻和道路结冰等预警及相关防御指南;全程***灾害性天气的发展、变化情况,加强天气会商,做好***服务工作。
《预案》规定,建立气象部门与气象灾害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公共媒体间的气象灾害应急管理系统和气象灾害应急信息共享平台,确保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及时准确地传播;各级人工影响天气组织应当加强装备、弹药的日常管理,确保一旦接到指令,能够适时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建立相关的气象灾害应急技术支持系统和气象灾害应急专家咨询机制,支持开展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应急处置和综合防灾减灾的技术研究,为气象灾害应急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开展气象灾害应急救援演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