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远四个注重推进扫黑除恶向纵深发展
2018年以来,镇远县纪委县监委坚决把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认真履行职责,以“四个注重”,扎实推进扫黑除恶工作向纵深发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注重制度建设,强化扫黑除恶形成合力。为进一步加强联动,形成合力,镇远县纪委监委制定印发了《镇远县纪委县监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问题线索移送工作制度》、《镇远县纪检监察、组织、民政、政法机关涉黑涉恶腐败和问题双向协作联动制度》、《镇远县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实施方案》等一系列制度,通过完善相关制度,确保信息及时“联通”、打击及时“联动”。2018年以来,共受理扫黑除恶线索17条,其中部门移送或上级转办14条、巡视巡查反馈1条、通过“访村寨”自行排查发现2条。
注重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通过“三个结合”,营造“扫黑除恶、打伞破网”强大宣传攻势。暨扫黑除恶与“访村寨、助攻坚、大走访”相结合、与民生资金专项监察相结合、与驻村走访脱贫攻坚相结合。以乡镇民生监督组为单位,在全县13个民生监督组及126个责任区(含30户以上的自然寨)张贴扫黑除恶宣传报,公布举报电话、邮箱等;制作印刷宣传册500余份、宣传折页800余份,在“访村寨、助攻坚、大走访”和驻村结对帮扶时走访发放;同时加大曝光力度,加大警示教育作用,2019年以来,在黔东南州电视台、黔东南日报通报曝光2起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典型案例,在省纪委网站通报曝光1起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典型案例。
注重标本兼治,强化不敢腐的震慑、不想腐的自觉。2018年至今,共立案涉黑涉黑和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案件8件9人,查结6件6人。其中党政双重立案4件4人,开除党籍4人、开除公职3人,降级一级处理1人、党内严重警告1人、党内警告1人,通过案件的查办处理,深刻强化了不敢腐的震慑。同时注重发挥“身边人身边事警示教育身边人”警示教育作用,形成不相腐的思想自觉,督促县公安局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2019年五一过后,在县公安局、安检局、市监局、卫监局、环保局等开展有针对性的警示教育活动,受教育干部600余人。
注重监督检查,集中督导和派驻监督协同推进。为进一步压实各乡镇各部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政治责任,镇远县纪委监委充分发挥集中督导与派驻监督协同推进作用,从县委组织部、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综合督导组,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涉黑涉恶和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开展集中督导。同时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监察组“探头”和“前哨”作用,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派驻纪检监察组重点监督工作。针对部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力度不够问题,以派驻纪检监察组为单位,对所联系的部门主要领导开展了6次集中约谈,共计约谈部门主要领导6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