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江县多举措狠抓旅游市场专项整治
在中国苗族姊妹节、五一节到来之际,为保护广大旅游者的合法权益,切实加强市场监管,维护良好的旅游市场秩序,台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采取多种措施开展旅游市场专项整治。
一是加强旅游市场准入管理。检查旅游商店、饭店、酒店等旅游购物场所及其他相关企业、个体户的经营资质和登记事项;检查旅行社证照是否齐全;是否亮照经营;是否有转让、出租、出借执照行为;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行为等。依法查处涉及旅游行业吃、住、行、游、购、娱各个环节的无照经营行为。
二是突出质量监管。此次专项整治以旅游商品市场、商场、购物商店、酒吧、餐厅为重点,组织开展打假治劣整治行动,对在旅游经营活动中制售“三无”产品、销售过期或质量不合格商品、掺杂使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价格欺诈、强买强卖、欺行霸市、欺客宰客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坚决予以查处,确保节日期间消费安全。
三是规范旅游合同行为。加强旅游合同的规范指导和监管执法,指导推进旅行社使用原国家工商总局和国家旅游局发布的旅游合同示范文本。重点检查合同、行程单、店堂告示等是否有“霸王条款”,是否利用格式条款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严厉查处合同欺诈等行为。
四是抓好旅游景区消费投诉网络的建设。在各旅游景区设置消费提示、警示牌、“12315”申诉举报电话,增强消费者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方便游客在旅游中合法权益被侵害时能及时向市监部门申诉。
五是多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县市监局与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应急管理局等部门联合,针对接待能力加大的酒店、宾馆、民族传统村落、农家乐接待点、旅游景点、景区,开展3次联合专项整治行动,充分利用日常检查和多媒体,大力宣传旅游安全知识。
自4月1日以来,共开展执法行动8次,检查旅行社1户,旅游景点5处,旅游商户121户,发布旅游消费警示信息10余条,目前没有发现其他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