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溪区法学会成立暨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胜利召开
11月10日,花溪区法学会成立暨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胜利召开,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学会建设的有关精神,选举花溪区法学会第一届理事会领导班子,安排部署下步工作,全面开启花溪区法学会工作新征程。
会议由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管路主持,区委副书记薛昌柱,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福兰,区政府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杨鸿,区法院院长宋凡,区检察院检察长张飒,经开区公安分局局长吴晓东出席会议。
区委书记李瑞,区委副书记、区长俞洋分别向大会发来贺词,希望全区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紧紧围绕高标准要求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深化法治理论研究,把花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纳入法治化、规范化轨道;聚焦全面依法治区重点任务,着力提升“法治花溪”建设水平,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区委副书记薛昌柱在会上致辞,他说,花溪区法学会成立是我区繁荣法学研究、推进依法治区的一件盛事,它标志着花溪区民主法治建设朝着科学化、专业化方向又迈出了坚实一步,这必将对我区社会经济各项事业全面发展发挥积极的作用。希望第一届法学会的理事们一定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充分认识加强法学会建设的重大意义,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开展交流合作,推动法学研究与实际工作的结合,强化创新意识,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勠力同心、尽职尽责,切实肩负起区委、区政府的巨大期望,走出一条适合本地法学会工作模式的新路子,更好团结凝聚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增强自身影响力和号召力,将“法治花溪”建设推向新的高度。
会议选举产生了区法学会第一届理事会领导班子,管路同志当选区法学会第一届理事会会长;田景文等9名同志当选区法学会第一届理事会副会长;何东同志当选区法学会第一届理事会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管路等36名同志当选区法学会第一届理事会常务理事。
新当选的区法学会第一届理事会表示,将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政法委、市法学会的有力指导下,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进一步加强法学会自身建设,抓住发展机遇,忠实履行职责,团结带领全区法学法律工作者开拓创新、锐意进取,抢抓机遇、扎实工作,奋力谱写新时代花溪法学事业发展新篇章,为花溪区“三高”发展和贵阳贵安融合发展先行区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任雪萍 胡流冰川 杨小平 魏星 胡廷富 实习生 张坤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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