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紧盯一同步一用足乌当区全力开展强化兜底保障大排查
为进一步抓紧抓实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工作,乌当区按照“五紧盯”“一同步”“一用足”全力以赴开展强化兜底保障大排查行动,动态精准落实兜底保障政策。
紧盯易返贫致贫重点人群开展全面排查。紧盯整户无(或丧失)劳动力致贫人口、因病因残致贫对象、脱贫不稳定建档立卡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等重点人群,逐户逐人开展拉网式入户排查,对前期排查情况进行再次核验评估,立即将新增符合条件的对象纳入兜底保障范围;对确已稳定实现“一达标两不愁”且明显不符合兜底保障条件的,动态建立不纳入保障对象台账,翔实标注不纳入保障的政策依据。为切实做到兜底保障“绝不能漏掉一户一人”。
紧盯防止因疫致贫返贫开展全面排查。适度扩大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政策覆盖范围的规定,对辖区内当前受疫情影响无法外出务工或外出务工无着返乡的人群开展拉网式入户排查,对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低保标准的,立即动态纳入保障范围;对家庭人均收入超过低保标准的,对照政策落实好低收入家庭重病重残人员“单人户”施保、临时救助等政策,确保其家庭稳定不致贫返贫。
紧盯防止因灾致贫返贫开展全面排查。紧盯受灾与贫困双重困难叠加、因灾房屋倒塌、农作物绝收等家庭开展拉网式入户排查,立即将符合条件的对象纳入相应兜底保障范围。
紧盯特殊贫困群体开展全面排查。紧盯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等特殊困难群体开展拉网式入户排查,立即将符合条件的对象纳入兜底保障范围或调整提高保障类型。对今年新增大病患者家庭开展拉网式入户排查,立即将符合条件对象纳入保障范围;对今年所有新增重残人员家庭、重病患者家庭开展拉网式入户排查,立即将符合条件对象纳入兜底保障范围。对符合条件的要及时兑现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扎实做好流浪乞讨人员全面排查,建立监测台账,抓好源头治理。
紧盯退出低保保障对象开展全面排查。继续紧盯近年来退出低保保障对象的生活情况,开展动态监测、查缺补漏,是否存在错退漏保。排查退出低保时家庭收入核查结果的真实性、“收入抵扣”“低保渐退”“单人保”施保等政策落实,以及家庭遭遇意外变故情况等,及时将因意外变故新增符合条件的家庭纳入低保保障范围。
同步对城市困难群众开展全面排查。锁定今年所有新增重病重残城市低收入家庭、新申请家庭以及受疫情影响城市困难家庭开展拉网式入户排查,立即将符合条件的对象纳入城市低保。要以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为基础单元,持续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困难移民低保接续工作,动态掌握辖区内移民家庭遭遇意外变故等情况,动态将新增符合条件的困难移民纳入城市低保。强化城市低保动态管理,动态实现应保尽保,全面提升决胜同步小康群众获得感。
用足用好倾斜政策开展全面排查。用足用好“单人户”施保、收入抵扣、低保渐退等针对建档立卡人口的低保倾斜政策,适度放宽条件,适当扩大低保覆盖面。用足用好“单人户”施保政策。对整户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建档立卡户以及低收入家庭中的重残人员和重病患者,按照“单人户”纳入城乡低保。用足用好困难家庭支出扣减政策。对困难家庭成员因残疾、患病、非义务教育阶段等增加的刚性支出,以及实现就业创业必要的交通费、通信费、食宿费等就业成本,在核算低保口径家庭收入时给予扣减。用足用好低保对象渐退政策。紧盯2019年12月在册低保对象中的当年脱贫对象和建档立卡人口开展拉网式入户排查,确保其享受低保缓退期限至少到今年底。对目前所有在保对象除死亡等特殊情况外,年内不取消保障、不降低待遇。
通过开展“大排查”,有效防止返贫致贫,全面筑牢“两不愁”底线,动态实现应保尽保、应兜尽兜,实现兜底保障对象动态清零,助力高质量如期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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