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二次会议
9月24日上午,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二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郑干先主持会议。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袁广利同志宣读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名石单伍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并介绍拟任命人员情况。县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赵静同志宣读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提请杨永同志任职的议案,并介绍拟任命人员情况。
根据表决结果,会议决定:任命石单伍同志为县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任命杨永同志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免去孙之明同志县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郑干先同志向新任职人员颁发了任命书,随后,新任职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
会议还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泗阳县2021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泗阳县2020年财政决算(草案)和2021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泗阳县2020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信访工作情况的报告;通过县人民政府关于泗阳县2021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通过县人民政府关于泗阳县2020年财政决算(草案)和2021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通过县人民政府关于泗阳县2020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通过关于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的《江苏省信访条例》的决议(草案);通过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县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时间的决定(草案);通过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泗阳县第十八届人大代表名额分配方案的决定(草案);通过县人大常委会关于乡镇新一届人大代表名额分配方案的决定(草案);通过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任命县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通过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任命乡镇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葛习和出席会议。副县长姜兵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