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自治县扎实推进大棚房整治整改工作
自“大棚房”整治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威宁积极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和全县“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工作决策部署,全县提高政治站位,盯紧耕地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充分认识“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严峻性和紧迫性,理顺思路,强化工作举措,加大工作力度,大力推进“大棚房”整治整改工作。
强化组织领导抓整治。2018年11月至今,先后召开全县“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相关会议8次,制订《关于威宁自治县“大棚房”问题“一事一议”扶贫项目情况的说明(威府函〔2019〕3号)》等文件专项安排“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工作,部署落实了35988个遥感监测对比疑似图斑核查工作。
明确责任分工抓整治。成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威宁自治县“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由农牧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相关副职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县人民政府与乡镇(街道)签订“大棚房”问题整改工作责任状,层层压实责任,推进清理整治各项工作。
强化排查清理抓整治。由县农牧局和国土局形成双牵头,相关部门及各乡镇(街道)配合,多次开展“大棚房”问题清理排查,通过全面细致,彻底清查,坚决整改,登记造册,建立问题台账等方式,深入39个乡镇(街道)对“大棚房”进行拉网式、地毯式排查核实。
完善问题台账抓整治。将“大棚房”问题逐一进行梳理,形成工作台账,明确专人进行管理。结合遥感监测对比疑似图斑核查情况,适时更新问题台账。同时,做好遥感监测对比疑似图斑核查台账工作。
落实背书责任抓整治。各乡镇(街道)认真落实背书责任,成立“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所有上报资料都经主要领导签字盖章认可后上报。乡镇(街道)对相关业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对相关政策及“大棚房”三类问题相关知识进行系统学习,确保熟练掌握。
强化治理成效抓整治。通过“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全县共排查上报违规项目3个,需整改项目2个。均已明确整改时限,直接责任人和责任单位,对违规占用进本农田的企业由县政府和相关部门配合业主进行重新踏勘选址,并完善相关手续。
据了解,去年11月以来,威宁已先后召开全县“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相关会议8次,制订《关于威宁自治县“大棚房”问题“一事一议”扶贫项目情况的说明(威府函〔2019〕3号)》等文件专项安排“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工作,部署落实了35988个遥感监测对比疑似图斑核查工作。目前,全县“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正有序推进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