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文县建立长效机制规范村居务公开
一是强化领导责任,建立目标管理工作机制。县、乡、村(居)三级分别建立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把村(居)务公开工作上升到基层党建责任的高度来抓落实,增强乡(镇、社区)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直接责任人、村(居)党支部书记具体责任人的责任意识。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做到层层分解责任,层层压实责任。
二是强化部门责任,完善齐抓共管工作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按一级抓好一级,层层抓好落实的方法,督导部门业务范围应公开的事项必须按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工作流程依法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群众的监督,提高政策落实的透明度。县帮村扶贫单位要协助乡(镇、社区)督导好脱贫攻坚帮扶村的村务公开工作,并作为本单位基层党建责任和脱贫攻坚帮村扶贫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落实。
三是强化阵地建设,创新村(居)务公开有效形式。坚持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实行定期公开与灵活公开相结合,以定期公开为主;实行文字公开与口头公开相结合,以文字公开为主。在便于群众观看的地方设立固定的村(居)务公开栏,在村(居)公开栏附近设立意见箱,同时还可以通过广播、电视、网络,发放公开信、入户通知单、明白卡,村微信群、村QQ群等进行公开,向村(居)民小组延伸。在党员大会、村(居)民会议、村(居)民代表会议、户代表会议、民主听证会等其他有效形式公开。要推进村(居)务事项从办理结果的公开,向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公开延伸。公开县乡村三级公开村务监督热线,接受群众咨询和反馈意见和建议。
四是强化督导落实,建立村务公开工作长效机制。县村(居)务公开指导小组办公室季度组织一次抽查,将工作督导情况进行通报,以问题为导向,组织召开工作联席会,交流督导整改。年终组织考核验收,并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县乡两级相关责任部门在落实民生政策时,督导村级公开,凡未依法公开,不给予兑现落实,并纳入考核或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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