瓮安五抓探索贫困村专项提级巡检
瓮安县创新巡察方式方法,探索以“五抓”对贫困村进行专项提级巡检,推动巡察工作向村(居)延伸,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2018年共对9个贫困村进行提级巡检,发现问题91个,立案20件,党纪政务处分20人,诫勉谈话6人,挽回扶贫资金20余万元。
抓领导重视。一是巡检结果分别向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和县委书记报告,经领导小组和县委书记同意后才反馈。二是巡检对象选定须分别征求县委分管扶贫工作领导、县委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委督查组意见。三是巡检发现的问题除及时向被巡检村所在的乡镇、驻村工作队、村(社区)反馈外,还摘报县委、县政府分管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和县委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让其有针对性地督促抓好整改。
抓精准监督。区别对待乡镇党委、驻村工作队、村(社区)这3个责任主体在脱贫攻坚中的职责分工,精准监督。对乡镇(街道)党(工)委,主要查看其是否加强对被巡察村脱贫攻坚工作的领导;是否明确班子成员和驻村干部下沉驻村;是否及时传达上级政策要求和精神,传导压力,推进脱贫攻坚工作有序开展;下派干部作风是否务实以及是否存在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对驻村工作队,主要查看其是否把脱贫攻坚下沉驻村工作当作第一政治责任,真蹲实驻,落实好上级的决策部署要求;是否帮助所驻村解决脱贫攻坚具体问题和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对村(社区)党组织,主要查看其抓党建促脱贫和组织建设情况,作风建设情况;是否推动脱贫攻坚政策真正惠及群众;是否存在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等问题。
抓制度建设。将巡检工作在《县委巡察工作办法》中予以明确的同时,制定村级巡检工作方案,明确巡检组最少有2名从事脱贫攻坚工作1年以上工作经历的成员,每个村的巡检时间在10天左右。制定《巡检工作流程》,从巡检准备、反馈意见、组织整改督查等6个方面明确了45条要求,确保工作规范有序。制定《乡村巡检问题清单》,从加强基层党的领导、推动基层党的建设、推进基层自身管理、落实脱贫攻坚政治责任4个方面,梳理出96条问题明细,增加了巡检组查找问题的精准性。
抓重点环节。一是巡检前充分征求相关单位和乡镇党委、纪委意见,收集拟巡检村存在的问题,全面掌握被巡检村总体情况,深入查找政治偏差。二是进驻期间,通过召开动员会、发布公告、张贴标语、向群众发放《致广大人民群众的一封信》等方式做好宣传,并协调县级媒体开展巡检报道,全方位进行宣传,发动群众参与。三是通过听取乡镇党委、驻村工作队、村(社区)党支部的工作汇报,谈话、走访、查阅资料等方式,紧盯被巡检村领导干部和班子成员这个重点,聚焦脱贫攻坚政治责任落实、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扶贫项目实施等重要内容,着力发现问题。
抓整改落实。一是实行多重反馈。巡检结果分别向被巡检村、驻村工作队、乡镇党委主要负责人和班子反馈。要求建立问题整改清单、责任清单,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及时报送整改报告。二是突出边巡边改。对巡检中发现的问题,除重大问题须报经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外,其他不涉及问题线索的问题均立即向乡镇党委、驻村工作队及村党支部反馈,要求立行立改。2018年,被巡检的9个村边巡边改问题48个。三是确保整改成效。在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的基础上,通过督促建设临时党支部强化党的领导、挽回扶贫民生资金增强群众获得感等方式,举一反三推进长效治理,确保整改见真见效。